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仕佳光子: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03

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仕佳光子股票代码:688313信息披露义务人1:安阳惠通高创新材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讯地址:安阳市文峰区永明路财政综合办公大楼2楼2613室信息披露义务人2:北京惠通巨龙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翠微中里16号楼523号信息披露义务人3:北京惠通创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通讯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沟镇金元大街1号北京基金小镇大厦A座339信息披露义务人4:丁建华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莲花池东路106号汇融大厦B座707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持签署日期:2022年6月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仕佳光子”)中拥有权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仕佳光子中拥有的权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行为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9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10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2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3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4

声明 ...... 14

附表 ...... 16

第一节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本公司、仕佳光子、上市公司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书、本报告书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安阳惠通高创新材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惠通巨龙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惠通创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安阳惠通安阳惠通高创新材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惠通巨龙北京惠通巨龙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惠通创盈北京惠通创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人民币

注:本报告书的占比数据均以公司当期的总股本为基数计算;本报告书所有数值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的尾数有不符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1安阳惠通高创新材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惠通高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注册资本2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2年7月25日
经营期限2012年7月25日-2022年7月24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00MA40BQJT35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企业地址安阳市文峰区永明路财政综合办公大楼2楼2613室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和创业投资咨询服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2北京惠通巨龙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丁建华
注册资本4,780.08万(元)
成立日期2011-03-30
经营期限2011-03-30 至 2026-03-29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71225879X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企业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翠微中里16号楼523号
经营范围投资与资产管理;经济贸易咨询、市场调查、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策划、设计。(“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信息披露义务人3北京惠通创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普惠正通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9,500万(元)
成立日期2015-04-30
经营期限2015-04-30 至 2025-04-29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1339792190N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企业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沟镇金元大街1号北京基金小镇大厦A座339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经济贸易咨询;市场调查;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策划、设计。(“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信息披露义务人4丁建华
性别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110102**********56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莲花池东路106号汇融大厦B座707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莲花池东路106号汇融大厦B座707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2、股权情况

安阳惠通高创新材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万元)出资比例
1盈富泰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500020%
2河南农开产业基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500020%
3北京惠通高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5002%
4安阳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500020%
5河南高科技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500020%
6广东锦瑞商贸有限公司15006%
7王中营10004%
8宋淑霞10004%
9郭长林10004%
合计25000100%
北京惠通巨龙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万元)出资比例
1北京普惠正通投资有限公司2004.18%
2丁建华3838.01%
3刘一88218.45%
4宁占平710.6414.87%
5李贞和611.6412.80%
6张子键48210.08%
7王浩宇309.86.48%
8殷东东851.78%
9安吉普惠京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11623.35%
合计4780.08100%
北京惠通创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万元)出资比例
1北京普惠正通投资有限公司3003.16%
2甘肃宇泰劳务输出有限责任公司5005.26%
3神木市漠源鼎泰镁业有限责任公司5005.26%
4河南中原文化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250026.32%
5安燕洁168017.68%
6王海峰3003.16%
7张冬梅4004.21%
8孙义军3003.16%
9王涧东3003.16%
10牛耘培3003.16%
11江京会3003.16%
12刘万江7007.36%
13宋杏爱1201.26%
14黄华3003.16%
15傅晓成5005.26%
16王华峰3003.16%
17张琳2002.11%
合计95001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

姓名性别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丁建华丁建华控制的北京普惠正通投资有限公司担任惠通创盈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普惠正通投资有限公司是安阳惠通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惠通高创投资管理中中国北京

心(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丁建华直接担任惠通巨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资金需求而做出的审慎决策。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有继续减少或增加其在仕佳光子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可能性,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关联方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4,123,2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6%。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关联方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2,937,7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5%。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安阳惠通、惠通巨龙、惠通创盈于2022年6月2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合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票,合计减持1,185,451股,减持比例0.26%。

具体情况如下:

(一) 具体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信息披露义务人1安阳惠通高创新材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安阳市文峰区永明路财政综合办公大楼2楼2613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2北京惠通巨龙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翠微中里16号楼523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3北京惠通创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沟镇金元大街1号北京基金小镇大厦A座339
信息披露义务人4丁建华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莲花池东路106号汇融大厦B座707
权益变动时间2022年6月2日
权益变动明细股东名称变动方式变动日期股份种类减持数量(股)减持比例
安阳惠通集中竞价2022.06.02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1,185,4510.26%
惠通巨龙集中竞价2022.06.02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
惠通创盈集中竞价2022.06.02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
丁建华集中竞价2022.06.02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
合计1,185,4510.26%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义务披露人及其关联方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安阳惠通高创新材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股份8,908,5411.947,723,0901.68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8,908,5411.947,723,0901.68
北京惠通巨龙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股份10,685,1072.3310,685,1072.33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10,685,1072.3310,685,1072.33
北京惠通创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股份3,722,5480.813,722,5480.81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3,722,5480.813,722,5480.81
丁建华持有股份807,0390.18807,0390.18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807,0390.18807,0390.18
合计合计持有股份24,123,2355.2622,937,7844.9995
其中:合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24,123,2355.2622,937,7844.999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其他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质押、冻结等情况。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2021年12月2日至2022年6月1日,安阳惠通、惠通巨龙、惠通创盈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5,425,0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8%。信息披露义务人分别于2021年12月30日向仕佳光子发出了《关于减持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达到或者超过1%的告知函》。

除上述权益变动信息及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信息外,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交易仕佳光子股票的情况,亦未以其他方式持有仕佳光子股份。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文书;

3、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记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声明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1:安阳惠通高创新材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刘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2:北京惠通巨龙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盖章)执行事务合伙人:丁建华

信息披露义务人3:北京惠通创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盖章)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丁建华

信息披露义务人4:丁建华

签署日期:2022年6月2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河南省鹤壁市
股票简称仕佳光子股票代码688313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1、安阳惠通高创新材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北京惠通巨龙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3、北京惠通创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4、丁建华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1、安阳市文峰区永明路财政综合办公大楼2楼2613室 2、北京市海淀区翠微中里16号楼523号 3、北京市房山区长沟镇金元大街1号北京基金小镇大厦A座339 4、北京市西城区莲花池东路106号汇融大厦B座707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对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是□ 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拥有境内、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是 □ 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合计持股数量:24,123,235股 合计持股比例:5.26%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合计变动数量:1,185,451股 合计变动比例:0.26%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时间:本次权益变动的时间为 2022年6月2日 方式: 集中竞价方式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本次系股份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问题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是□ 否□ 不排除?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否□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 否□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否□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否□

(本页无正文,为《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1:安阳惠通高创新材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刘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2:北京惠通巨龙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盖章)执行事务合伙人:丁建华

信息披露义务人3:北京惠通创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盖章)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丁建华

信息披露义务人4:丁建华

日期:2022年6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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