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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克创新: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02
证券代码:300866证券简称:安克创新公告编号:2022-038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召开时间:2022年6月2日(星期四)15:00

2、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健兴科技大厦B座4楼

3、 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4、 召集人: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长阳萌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 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207,210,9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06,427,207股的50.983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85,208,5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06,427,207股的45.569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22,002,3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06,427,207股的5.413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22,662,4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06,427,207股的5.576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660,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2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人,代表股份22,002,3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136%。

(3) 因疫情原因,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参加了本次会议;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委派见证律师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 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逐项审议《关于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1.01、审议通过《提名阳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206,452,788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4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904,304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6.6546%。

议案1.02、审议通过《提名赵东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206,452,787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4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904,303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6.6546%。

议案1.03、审议通过《提名高韬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206,452,787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4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904,303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6.6546%。议案1.04、审议通过《提名张山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206,452,788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4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904,304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6.6546%。

议案1.05、审议通过《提名连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206,452,787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4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904,303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6.6546%。

议案1.06、审议通过《提名祝芳浩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206,452,788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4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904,304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6.6546%。

(二)逐项审议《关于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2.01、审议通过《提名李国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207,054,939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4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2,506,455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3116%。

议案2.02、审议通过《提名邓海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207,054,939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4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2,506,455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3116%。

议案2.03、审议通过《提名高文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207,054,939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4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2,506,455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3116%。

(三)逐项审议《关于换届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议案3.01、审议通过《提名杨婷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201,453,761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21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6,905,277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74.5960%。

议案3.02、审议通过《提名刘枚清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201,453,761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21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6,905,277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74.5960%。

(四)逐项审议《关于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议案4.01、审议通过《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表决情况:同意207,206,4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8%;反对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8%;弃权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2,657,9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801%;反对3,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0.0159%;弃权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40%。议案4.02、审议通过《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方案》表决情况:同意207,206,4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8%;反对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8%;弃权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2,657,9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801%;反对3,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59%;弃权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40%。

(五)审议通过《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07,206,4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8%;反对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8%;弃权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2,657,9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801%;反对3,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59%;弃权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40%。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203,768,2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385%;反对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8%;弃权3,439,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59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219,7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4.8088%;反对3,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59%;弃权3,439,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5.1753%。

(七)逐项审议《关于制定或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详情如下:

议案7.0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99,541,9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990%;反对4,229,8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413%;弃权3,439,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59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993,49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6.1601%;反对4,229,8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8.6646%;弃权3,439,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5.1753%。

议案7.0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02,980,1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583%;反对4,229,8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413%;弃权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8,431,69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1.3314%;反对4,229,8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8.6646%;弃权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40%。

议案7.0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02,980,1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583%;反对4,229,8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413%;弃权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8,431,69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1.3314%;反对4,229,8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8.6646%;弃权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40%。

议案7.0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202,980,1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583%;反对4,229,8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413%;弃权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8,431,69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1.3314%;反对4,229,8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8.6646%;弃权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40%。

议案7.0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02,980,1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583%;反对4,229,8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413%;弃权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8,431,69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1.3314%;反对4,229,8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8.6646%;弃权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40%。

议案7.0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02,980,1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583%;反对4,229,8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413%;弃权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8,431,69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1.3314%;反对4,229,8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8.6646%;弃权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40%。

议案7.0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02,980,1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583%;反对4,229,8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413%;弃权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8,431,69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81.3314%;反对4,229,8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8.6646%;弃权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40%。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表决情况:同意202,980,1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583%;反对4,229,8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413%;弃权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8,431,69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1.3314%;反对4,229,8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8.6646%;弃权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40%。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07,200,5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0%;反对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6%;弃权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2,652,0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541%;反对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419%;弃权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40%。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钱珍、黄珏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通过现场或视频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议案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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