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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市: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02

证券代码:300778 证券简称:新城市 公告编号:2022-050债券代码:123136 债券简称:城市转债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公司于2022年5月17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1、公司于2022年5月17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5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5,000,000.00元(含税)(具体以实际派发情况为准),所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至下一次分配。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0股(具体以实际转增情况为准)。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因授予登记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授予登记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公司股本总额由125,000,000股增加至125,973,380股。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距离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授予登记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公司股本总额由125,000,000股增加至125,973,380股。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即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变动后的股本总额=25,000,0

00.00元÷125,973,380股≈0.1984546元/股。转增股本总额=变动前的股本总额×原转增股本率=125,000,000股×2.00股÷10=25,000,000股;变动后每股转增数=转增股本总额÷变动后的股本总额=25,000,000股÷125,973,380股≈0.1984546股。

经调整后,本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5,973,3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984546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786091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984546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96909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9845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转增股本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25,973,380股,转增股本后总股本增至150,973,376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6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6月1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2年6月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增股份于2022年6月10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增股份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增股份总数与本次转增股份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全部代派公司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22年6月1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

4、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8*****398深圳市远思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208*****381云南望远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308*****408深圳市远方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年6月1日至登记日:2022年6月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转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2年6月10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股)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973,3800.77193,1711,166,5510.77
高管锁定股00.00000.00
首发前限售股00.00000.00
股权激励限售股973,3800.77193,1711,166,5510.77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25,000,00099.2324,806,825149,806,82599.23
三、总股本125,973,380100.0024,999,996150,973,376100.00

注:因转增股本比例(每10股转增1.9845462589股)仅保留六位小数,即实际转增比例为每10股转增1.984546股,导致共计转增数量与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转增数量存在尾数差异。

八、相关参数调整

(一)每股净收益调整

本次实施转增股份后,按新股本150,973,376股摊薄计算,2021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5422元。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

根据《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公司对“城市转债”的转股价格进行了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

九、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深圳市龙岗中心城清林中路39号10楼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董事会秘书肖靖宇先生

咨询电话:0755-33283211

传真:0755-33832999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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