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08 证券简称:同庆楼 公告编号:2022-028
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使用余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5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授权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资金收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收益和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投资产品
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投资商业银行
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投资风险可控。
2、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计划和资金情况,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经营以及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公司拟使用余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5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实施方式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均可使用上述理财额度,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4、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类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为确保投资理财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公司拟采取的内部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用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对相关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投资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交易对方为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以及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交易对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2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283,814.24 | 282,814.85 |
负债总额 | 87,286.38 | 84,006.91 |
净资产 | 196,527.86 | 198,807.9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622.86 | 6,603.83 |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开展上述理财业务,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增加公司收益和股东回报,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造成重大影响。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理财业务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风险提示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类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六、审批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等目的,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余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5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七、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余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和股东回报。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有效的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
2、监事会意见
2022年6月2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余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50,000万元)的额度内循环滚动使用,符合公司对委托理财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资金收益,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元证券认为:同庆楼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经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等有关规定。综上,国元证券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
特此公告。
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