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环境”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公司于2022年6月2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本次董事会《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北京新易资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进行了审查和监督。现基于我们独立、客观的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公开挂牌转让北京新易资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相关审议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有利于进一步推进公司整体战略布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开挂牌转让北京新易资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事项。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签字页)
独立董事:
林开涛 章 融 杜文广
二〇二二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