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备案及其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情况
(一) 提交辅导备案申请
2021年12月9日,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提交了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为“北交所”)上市辅导备案材料,辅导机构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
(二) 辅导备案材料受理
2021年12月10日,公司收到了广东证监局出具的辅导备案登记确认文件,该文件确认了公司辅导登记备案,公司开始接受东莞证券的上市辅导。
(三) 完成辅导验收
2022年6月2日,公司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辅导工作的验收工作完成函》(广东证监函[2022]730号),公司在东莞证券的辅导下已通过了广东证监局的辅导验收。
(四) 风险提示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
公司为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连续挂牌满12个月的创新层公司。根据公司已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更正后)》,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46,347,579.91元、43,632,497.67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
公告编号:2022-054益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13.71%、12.59%,符合《上市规则》第2.1.3条规定的在北交所上市的财务条件。挂牌公司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条件,且不存在《上市规则》第2.1.4条规定的不得在北交所上市情形。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二、 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辅导工作的验收工作完成函》
特此公告。
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