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430425 证券简称:乐创技术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成都乐创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事项出具有关承诺并提出相应约束措施的公告
成都乐创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为充分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本次发行上市事项出具有关承诺,并提出约束措施。
一、公司承诺及约束措施
1、公司将严格履行公司就本次发行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如公司在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中作出的相关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等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公司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采取以下措施: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投资者道歉;
(2)向股东和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股东、投资者的权益,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如若因本公司未能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投资者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因此而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或中国证监会、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2、如因不可抗力等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股东和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股东、投资者的权益。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及约束措施
1、本人将严格履行本人就本次发行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如本人在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中作出的相关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等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采取以下措施: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投资者道歉;
(2)向股东和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股东、投资者的权益,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如若因本人未能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投资者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因此而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或中国证监会、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4)如果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公司有权扣减本人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
2、如因不可抗力等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股东和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
股东、投资者的权益。
三、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及约束措施
1、本人将严格履行本人就本次发行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如本人在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中作出的相关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等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采取以下措施: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投资者道歉;
(2)向股东和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股东、投资者的权益,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如若因本人未能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投资者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因此而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或中国证监会、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4)本人若未能履行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停止领取薪酬,直至本人履行完成相关承诺事项。
2、如因不可抗力等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股东和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股东、投资者的权益。
成都乐创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