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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创技术: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草案)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02

公告编号:2022-075证券代码:430425 证券简称:乐创技术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成都乐创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草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06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成都乐创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草案)》,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1、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条第(二)项第1款所列法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

4、本条本项第1款、第2款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包括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

5、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或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

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自然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自然人,视同为公司的关联人:

① 因与公司或其关联人签署协议或作出安排,在协议或安排

效后,或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具有本条第(二)项或本条第(三)项规定情形之一的;

②过去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第(二)项或本条第(三)项

规定情形之一的。第四十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冲突,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第五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第五十一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生效施行。

成都乐创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6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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