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2-068证券代码:430425 证券简称:乐创技术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成都乐创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草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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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06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成都乐创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草案)》,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第二十条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
议批准的利润分配具体方案。确有必要对《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
配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经
过详细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第二十一条 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年度报告、中期报告中详细披露利润分
配方案和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需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透明。第二十二条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有权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
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所称“以上”、“以内”、“以下”,都含本数;“不满”、
“以外”、“低于”、“多于”不含本数。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并负责解释。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生效施行。
成都乐创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