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2-067证券代码:430425 证券简称:乐创技术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成都乐创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草
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06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成都乐创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草案)》,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的提问进行回答。公司与特定对象进行直接沟通前,应要求特定对象签署承诺书。
第十章 责任追究机制第七十三条 由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失职,导致信息披露违规,
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的,公司应给予该责任人相应的批评、警告、直至提请股东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予以撤换,并且可以向其提出适当的赔偿要求。第七十四条 公司各部门、各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发生需要进行信息披露事项
而未及时报告或报告内容不准确的或泄漏重大信息的,造成公司信息披露不及时、疏漏、误导,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或影响的,公司董事会秘书有权建议董事会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及经济处罚;但并不能因此免除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
第十一章 附则第七十五条 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上市规则》有冲突时,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上市规则》执行。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第七十六条 本制度由本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第七十七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拟定,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生效施行。
成都乐创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