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粤水电:董事会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02

- 1 -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

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水电”或“公司”)拟向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公司董事会在充分了解本次交易的前提下,分别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选取与评估目的及评估资产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等事项说明如下:

(一)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本次交易聘请的标的资产的评估机构中联国际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评估机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相关要求,评估机构的选聘程序合法、合规。评估机构及其经办评估师与上市公司、交易对方和标的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除正常业务往来外的现实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 2 -

(二)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评估机构对本次交易相关评估报告所设定的假设前提均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与规定进行,遵循了市场的通用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未发现与评估假设前提相悖的事实存在,评估假设前提合理。

(三)评估方法选取与评估目的及评估资产的相关性

本次评估目的是为公司本次交易提供合理的作价依据,评估机构采用了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对标的公司全部股东权益进行了评估,并最终选择了收益法的评估值作为本次评估结果。评估机构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同时,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客观、公正地反映了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实际状况,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及评估资产具有很强相关性。

(四)评估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交易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标的资产的价格,交易定价方式合理。本次交易聘请的评估机构符合独立性要求,具备相应的业务资格和胜任能力,评估方法选取理由充分,具体工作中按资产评估准则等法规要求执行了现场核查,取得了相应的证据资料,评估定价具备公允性。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及评估资产

- 3 -

具有很强相关性,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论合理,评估定价公允。

特此说明。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