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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光股份:关于签订《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02

证券代码:301092 证券简称:争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3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资产处置情况概述

2022年6月1日,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的议案》,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与杭州市临平区塘栖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签订《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或“协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订本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

本次预计涉及征收的房屋建筑面积合计24,340.46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合计22,289.80平方米,补偿金额合计12,750.2833万元。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协议尚未签订,具体补偿金额以双方最终签订的《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房屋和土地征收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征收方基本情况

1、征收方名称:杭州市临平区塘栖镇人民政府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30110002511090J

3、注册地址:杭州市临平区塘栖镇人民路300号

4、法定代表人:胡卫建

5、登记机关:临平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6、其他说明:征收方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情形。

三、征收补偿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杭州市临平区塘栖镇人民政府(征收方)

乙方: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被征收方)

1、被征收人的房屋坐落在杭州市临平区塘栖镇张家墩路139号,该宗房地产土地使用面积22,289.80平方米,征收补偿款包含土地和房屋及附属物价值、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业损失费等所有费用合计为127,502,833元(人民币大写:壹亿贰仟柒佰伍拾万贰仟捌佰叁拾叁元整)。

2、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搬迁腾空房屋(具体以腾空通知书上的时间为准),对已货币补偿的房屋、绿化、机器设备、装修和附属物等一律不得拆除、损坏、转移。

3、甲、乙双方签订货币补偿协议后,甲方在约定时间内,支付合同金额30%;乙方腾空后,甲方在约定时间内,支付合同金额40%;

在确保权证无任何抵押、查封情况下,配合甲方进行相关权证注销,权证注销后,甲方在约定时间内,支付合同金额30%。

4、本协议签订同时,乙方应向甲方移交有关已补偿的不动产权证,并全权委托甲方向不动产部门办理权证注销或变更手续。

5、乙方要求实行货币补偿,承诺自行解决居住或生产经营房屋问题。

6、本次采用货币补偿方式后,甲方不安置土地、不提供过渡用房,由乙方自行解决。

7、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被征收房屋为坐落在杭州市临平区塘栖镇张家墩路139号,主要用于临时对外出租,已不作为公司生产经营用途。目前该房屋处于闲置状态,因此本次征收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征收有利于公司盘活闲置资产,提高公司资产运营效率并增加现金流。根据《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本次征收补偿资金总额约为12,750.2833万元,预计该事项将增加公司2022年度利润总额约为10,000万元(税前),将对公司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具体以公司审计机构的审计结果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资产处置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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