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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典制药: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02
证券代码:300705证券简称:九典制药公告编号:2022-044
债券代码:123110债券简称:九典转债

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6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5月29日以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的董事7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有:阳秋林女士、周从山先生、向静女士),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朱志宏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结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进行融资,以促进公司进一步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公司对自身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自查和论证,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规定,具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条件,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结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深交所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定了本次发行的发行

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2.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A股股票将在深交所上市。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发行可转债的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7,000万元(含37,000万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4可转债存续期限

结合公司未来的经营规划及募投部署,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5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债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可转债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7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债券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8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同时,初始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9转股价格的调整及其计算方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

=P

/(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

=(P

+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

=(P

+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

=P

-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

=(P

-D+A×k)/(1+n+k)。

其中:P

为调整后转股价,P

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来制订。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10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条件与修正幅度

在本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11转股股数的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本次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其中:Q指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数量;V指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P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本次可转债持有人经申请转股后,对所剩可转债不足转换为一股股票的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可转债余额及该余额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12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具体赎回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

本次可转债转股期间内,如下描述情况任意一种出现时,发行人有权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者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在任何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本次可转换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

和收盘价格计算。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13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70%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能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14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分配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债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15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具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16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比例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发行时具体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发行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主承销商包销。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17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本次可转债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1)依照法律法规、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2)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条件将所持有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公司股票;

(3)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4)依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转让、赠与或质押

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

(5)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享有其作为债券持有人的信息知情权;

(6)按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所持有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7)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本次可转债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1)遵守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条款的相关规定;

(2)依其所认购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3)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4)除法律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本公司提前偿付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金和利息;

(5)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约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3、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公司未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债本息;

(3)公司发生减资(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须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 解散或者申请破产;

(4)保证人(如有)或担保物(如有)发生重大变化;

(5)拟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6)拟解聘、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者变更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7)公司董事会、债券受托管理人、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

(8)公司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公司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

(9)公司提出债务重组方案的;

(10)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11)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本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董事会;

(2)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

(3)债券受托管理人;

(4)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公司将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中约定保护债券持有人权利的办法,以及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程序和决议生效条件。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18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37,000万元(含37,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项目资金投入总额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高端制剂研发产业园口服固体制剂项目

高端制剂研发产业园口服固体制剂项目37,980.8937,000.00

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19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将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0债券担保情况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1可转债评级事项

资信评级机构将为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出具资信评级报告。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2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发行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且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方案为准。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论证分析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2022年6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2022年6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为规范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董事会同意设立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组织办理相关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公司本次可转债发行工作的需要,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有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全权处理以下有关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主要包括:

1、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可转债的发行条款进行适当修订、调整和补充,在发行前明确具体的发行条款及发行方案,制定和实施本次可转债的最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及对象、债券利率、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比例、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转股价格修正、赎回、约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及其召开程序以及决议的生效条件、决定本次发行时机、增设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其它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2、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募集资金投向范围内,根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度及实际资金需求,调整或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安排;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及经营需要,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自筹资金先行实施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国家规定、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及市场状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必要的调整;

3、如监管部门对于发行可转债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对本可转债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4、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债方案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之情形,或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政策发生变化时,酌情决定本次发债方案延期实施;

5、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可转债发行及上市申报事宜;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有关本次发行及上市的申报材料;

6、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发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及保荐协议、与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协议、聘用中介机构协议等);

7、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可转债发行和转股情况适时修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并办理工商备案、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可转债挂牌上市等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最新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其他相关事宜。

在上述授权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之同时,除非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同意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士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具体处理本次发行公司可转换债券发行及上市的相关事宜,并同时生效。

上述授权事项中,除第2项、第7项授权有效期为至相关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其余事项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项议案之日起计算。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2年6月17日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关报告。

特此公告。

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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