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5月30日以邮件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 会议于2022年6月1日上午10:00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
4、 会议由联席董事长吴正杲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 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财务信息更正>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
1、公司将购买的结构性存款余额调整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调整后按照非经常性损益列报,能更客观谨慎地反映结构性存款的经济实质。
2、公司根据2021年度通过联合体投标并中标项目的实际情况,结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等相关规定,将该业务的收入确认方法调整为按照净额法确认收入,能更准确地反映该业务的实际经营情况。本次财务信息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企业会计
准则第14号—收入》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对2021年度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第三季度报告以及2021年年度报告中的相关财务信息进行更正。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财务信息更正的公告》。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三、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