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
期权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宜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本次对已离职的1名激励对象持有的31,041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获得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审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以2.849962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31,041股限制性股票。
根据2020年个人考核结果,《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的13名激励对象所涉及的部分或全部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公司拟对上述激励对象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40.48万份进行注销。根据《管理办法》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11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决定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40万份。其中,首次授予10人共计120万份,预留授予1人共计20万份。综上,本次拟注销的股票期权合计180.48万份。
监事会同意由公司注销上述激励对象不符合行权条件的
180.48万份股票期权。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