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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雪:关于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01

证券代码:838262 证券简称:太湖雪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股本、净资产将有所增长,从而导致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在短期内被摊薄。为降低本次发行上市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将采取多种措施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和回报能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具体如下:

一、公司关于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

为填补本次发行上市可能导致的投资者即期回报减少,公司承诺将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公司的业务实力和盈利能力,尽量减少本次发行上市对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每股收益的影响。公司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

(一)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便于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监管和使用,保证募集资金合法、合理地使用。

(二)加快募投项目投资建设,尽快获得预期投资收益

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紧紧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公司已对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该等项目的建成有利于提升公司技术水平、优化业务能力并提

高市场份额,将促进公司提升盈利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本次发行上市所募集的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争取募投项目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收益,提高股东回报,降低本次发行上市所导致的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三)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提升公司的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确保独立董事能够严格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的行使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等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四)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在《公司章程》及《利润分配制度》中对利润分配政策作出了明确规定。同时为了更好地保证投资者的合理回报,进一步落实《公司章程》及《利润分配制度》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相关条款,增强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投资者的监督,公司制订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对上市后三年的利润分配进行了具体安排。公司将依照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兼顾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保证公司填补被

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苏州英宝投资有限公司及胡毓芳、王安琪作出如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违法侵占公司利益;

2、切实履行所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给

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对公司或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北交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

定时,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同意按照证券监管机构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本人作出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为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

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

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计划的,承诺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

件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切实履行所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

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对公司或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北交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同意按照证券监管机构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6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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