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2-084证券代码:838262 证券简称:太湖雪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通过,尚需提交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授权委托书、会议音像资料、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会议记录、会议决议等,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
董事会会议档案的保存期限为10年。
第九章 董事会决议的执行第三十二条 董事会的议案一经形成决议,即由公司总经理领导、组织具体事项的贯彻和落实,并就执行情况及时向董事会汇报。董事长应当督促有关人员落实董事会决议,检查决议的实施情况。
第十章 附 则第三十三条 本规则为《公司章程》的附件。本规则未尽事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四条 本规则的有关条款与《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冲突的,按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应及时修订本规则。
第三十五条 本规则所称“内”、“以上”,都含本数;“过”、“超过”,都不含本数。
第三十六条 本规则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于公司首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七条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