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2-79
债券代码:127015,127049 债券简称:希望转债,希望转2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召开时间:线上会议召开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31 日(星期二)下
午 14: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3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31 日 9:15-15:00。
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线上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畅女士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
2.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8人,代表股份2,531,842,300股,占公司
总股份的56.199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6人,代表股份73,005,423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1.6205%。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31,280,9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78%;反对217,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6%;弃权34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2,444,12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312%;反对217,2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2975%;弃权34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4713%。
(二)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31,278,7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77%;反对217,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6%;弃权34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2,441,92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281%;反对217,2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2975%;弃权34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4743%。
(三)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31,276,4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77%;反对219,6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7%;弃权34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2,439,62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250%;反对219,6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3008%;弃权34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4742%。
(四)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3
同意2,531,619,7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12%;反对217,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6%;弃权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2,782,92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952%;反对217,2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2975%;弃权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3%。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财务报告审计单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30,119,8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20%;反对1,376,1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44%;弃权34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1,282,93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7.6406%;反对1,376,18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8850%;弃权34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4743%。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属公司提供原料采购货款担保的议
案”
4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19,743,6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221%;反对11,638,6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597%;弃权460,0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906,7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83.4277%;反对11,638,67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
的15.9422%;弃权460,0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630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
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22年度融资担保额度进行预计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19,743,6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221%;反对12,093,3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777%;弃权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906,7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83.4277%;反对12,093,3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
的16.5650%;弃权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
5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
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新希望(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进
行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2,778,8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96%;
反对221,3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031%;弃权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0.00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2,778,82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896%;反对221,3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3031%;弃权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3%。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南方希望
实业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新望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进行
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2,778,8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96%;
反对221,3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031%;弃权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6
股份的0.00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2,778,82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896%;反对221,3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3031%;弃权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3%。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南方希望
实业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暨对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2,778,9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97%;
反对221,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030%;弃权
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0.00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2,778,92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897%;反对221,2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3030%;弃权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3%。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南方希望
实业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7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27,173,1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156%;反对4,663,8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42%;弃权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8,336,3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3.6044%;反对4,663,8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6.3883%;弃权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3%。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27,173,1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156%;反对4,663,8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42%;弃权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8,336,3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3.6044%;反对4,663,8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6.3883%;弃权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3%。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条件的议
案”
8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27,173,1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156%;反对4,663,8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42%;弃权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8,336,3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3.6044%;反对4,663,8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6.3883%;弃权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3%。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
会授权管理层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27,173,1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156%;反对4,663,9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42%;弃权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8,336,3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3.6044%;反对4,663,9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6.3884%;弃权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1%。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9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87,109,8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2332%;反对31,416,4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2409%;弃权13,315,99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2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273,0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38.7273%;反对31,416,42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
的43.0330%;弃权13,315,99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8.239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
过。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87,109,8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2332%;反对44,588,6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7611%;弃权143,79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273,0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38.7273%;反对44,588,6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
的61.0758%;弃权143,79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1970%。
1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
过。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87,109,8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2332%;反对44,588,7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7611%;弃权143,69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273,0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38.7273%;反对44,588,7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
的61.0759%;弃权143,69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196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
过。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87,109,8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2332%;反对44,588,6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7611%;弃权143,79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1
同意28,273,0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38.7273%;反对44,588,6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
的61.0758%;弃权143,79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197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
过。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17,258,2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240%;反对14,578,7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758%;弃权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421,36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80.0233%;反对14,578,75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
的19.9694%;弃权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
过。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2
同意2,517,447,6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315%;反对14,389,3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683%;弃权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610,7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80.2827%;反对14,389,3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
的19.7100%;弃权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
过。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
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17,447,6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315%;反对14,382,5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681%;弃权1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610,7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80.2827%;反对14,382,5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
的19.7007%;弃权1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6%。
1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
过。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24,106,5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945%;反对7,730,4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053%;弃权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269,64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89.4038%;反对7,730,4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0.5889%;弃权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3%。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24,007,1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905%;反对7,829,8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093%;弃权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170,24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4
89.2677%;反对7,829,8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251%;弃权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3%。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24,113,4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947%;反对7,723,6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051%;弃权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276,54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89.4133%;反对7,723,6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0.5796%;弃权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1%。
(二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31,619,7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12%;反对217,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6%;弃权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5
同意72,782,92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952%;反对217,2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2975%;弃权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3%。
(二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表决方式,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6.01选举刘畅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为2,528,195,0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99.8559%;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为69,358,1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5.0042%。
表决结果:刘畅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6.02选举刘永好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为2,529,069,4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99.8905%;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为70,232,52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6.2018%。
表决结果:刘永好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6.03选举王航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为2,529,210,0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99.8960%;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为70,373,1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6.3944%。
表决结果:王航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6.04选举李建雄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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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股份数为2,527,548,8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99.8304%;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为68,711,96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4.1190%。
表决结果:李建雄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6.05选举张明贵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为2,530,593,5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99.9507%;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为71,756,69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8.2895%。
表决结果:张明贵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表决方式,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7.01选举王佳芬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为2,507,634,5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99.0439%;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为48,797,72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66.8412%。
表决结果:王佳芬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7.02选举陈焕春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为2,509,886,7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99.1328%;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为51,049,89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69.9262%。
表决结果:陈焕春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7.03选举蔡曼莉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为2,509,700,2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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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99.1255%;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为50,863,39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69.6707%。
表决结果:蔡曼莉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
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表决方式,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8.01选举徐志刚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为2,510,450,7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99.1551%;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为51,613,89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70.6987%。
表决结果:徐志刚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28.02选举吉跃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为2,503,472,7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98.8795%;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为44,635,8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61.1404%。
表决结果:吉跃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志广、周立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
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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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
决议
2.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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