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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达信息: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31

证券代码:300168 证券简称:万达信息 公告编号:2022-025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为落实上海市疫情防控要求,结合相关监管政策,公司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方式调整为线上会议;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3、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为1,187,584,762股,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尚有股份2,563,415股,因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故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185,021,347股。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2022年4月29日,公司董事会以公告形式通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为落实上海市疫情防控要求,结合相关监管政策,公司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方式调整为线上会议,时间为2022年5月31日,其中,14:30-14:50为参会股东身份认证,股东需在此时间内入会;15:00会议正式开始。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3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9:15-15:00。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或经股东授权的代理人共23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36,362,0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38447%;其中,中

小股东代表共20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423,5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890%。

其中:

(1)参加线上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51,1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2%;其中,4名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经网络投票参与表决,1名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未参与表决视为弃权。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2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36,361,9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38446%。

公司董事长匡涛主持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36,083,45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717%;反对278,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280%;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3%。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144,9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86233%;反对278,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3475%;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2%。

上述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二) 《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36,083,45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717%;反对278,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280%;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3%。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144,9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86233%;反对278,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三) 《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36,083,45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717%;反对278,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280%;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3%。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144,9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86233%;反对278,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3475%;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2%。

上述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四) 《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36,083,45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717%;反对278,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280%;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3%。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144,9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86233%;反对278,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3475%;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2%。

上述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五) 《关于<2021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36,083,45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717%;反对278,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280%;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3%。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144,9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86233%;反对278,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3475%;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2%。

上述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六)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核销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36,083,3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715%;反对278,57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282%;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3%。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144,9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86019%;反对278,57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3688%;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3%。

上述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七)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36,083,3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715%;反对278,57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282%;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3%。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144,9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86019%;反对278,57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3688%;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3%。

上述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八)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36,077,75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548%;反对284,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449%;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3%。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139,2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69583%;反对284,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九) 《关于拟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36,083,45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717%;反对278,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280%;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3%。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144,9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86233%;反对278,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3475%;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2%。

上述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十)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36,083,45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717%;反对278,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280%;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3%。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144,9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86233%;反对278,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3475%;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2%。

上述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十一)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36,083,45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717%;反对278,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280%;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3%。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144,9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86233%;反对278,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3475%;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2%。上述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十二)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36,083,45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717%;反对278,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280%;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3%。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144,9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86233%;反对278,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3475%;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2%。上述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十三)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35,010,31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813%;反对1,351,63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184%;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3%。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071,84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51695%;反对1,351,63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48013%;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2%。

上述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十四)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36,083,45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717%;反对278,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280%;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3%。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144,9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86233%;反对278,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十五)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36,083,45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717%;反对278,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280%;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3%。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144,9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86233%;反对278,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3475%;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2%。

上述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十六)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35,010,31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813%;反对1,351,63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184%;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3%。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071,84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51695%;反对1,351,63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48013%;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2%。

上述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十七)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35,010,31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813%;反对1,351,63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184%;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3%。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071,84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51695%;反对1,351,63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9.48013%;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2%。

上述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十八)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35,010,31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813%;反对1,351,63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184%;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3%。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071,84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51695%;反对1,351,63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48013%;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2%。

上述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钟洋律师、王勇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参加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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