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83 证券简称:三只松鼠 公告编号:2022-022
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或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公告所称中小股东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1)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2)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会议通知
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6)。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集人: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2年5月31日(星期二)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3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3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31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芜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久盛
路8号公司会议室。
5、本次会议的主持人:董事长章燎源先生。
6、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9人,代表股份180,971,04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5.129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5人,代表股份177,875,67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4.358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4人,代表股份3,095,36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771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6人,代表股份6,947,04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732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3,851,67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9605%。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4人,代表股份3,095,36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7719%。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审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并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80,913,84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84%;反对57,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下同)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889,8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66%;反对5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823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并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80,913,84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84%;反对57,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889,8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66%;反对5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823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0,913,84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84%;反对57,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889,8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66%;反对5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823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并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80,913,84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84%;反对57,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889,8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66%;反对5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823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并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80,847,94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20%;反对123,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823,9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280%;反对12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1.772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关联股东章燎源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安徽松果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安徽燎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6,796,54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336%;反对150,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35%;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796,5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336%;反对15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1635%;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
7、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0,913,64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83%;反对57,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6%;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889,6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37%;反对5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8234%;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
8、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0,535,41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93%;反对435,62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511,4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7293%;反对435,6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6.27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9、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获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180,896,64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89%;反对74,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872,6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290%;反对7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071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李诗滢律师、王圆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