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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通股份: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01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股票代码:688219股票简称:会通股份

2022年6月

目录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4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投票议程 ...... 6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8议案一:《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8

议案二:《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2

议案三:《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17

议案四:《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20

议案五:《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22

议案六:《关于续聘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议案》 ...... 23

议案七:《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 24议案八:《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26

议案九:《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 31

议案十:《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38

议案十一:《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 40

议案十二:《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事宜的议案》 ...... 45

议案十三:《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报告的议

案》 ...... 46

议案十四:《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制定、修订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 47

议案十五:《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 48

议案十六:《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49

议案十七:《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 50

议案十八:《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 51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会通股份”)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特制定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

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二、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

十三、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四、特别提醒:疫情防控期间,鼓励各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确需现场参会的人员,请务必确保本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参会当日须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会议当日公司会按疫情防控要求对前来参会者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体温正常者方可参会,请予配合。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投票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6月13日14:00

2、现场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柏堰科技园芦花路2号公司研发楼四楼视频会议室

3、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6月13日至2022年6月13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序号议 案 名 称
1《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布会议现场表决结果

(十)签署会议文件

(十一)会议结束

5《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6《关于续聘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议案》
7.00《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7.012021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
7.022021年度独立董事薪酬
8《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9《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10《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1《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12《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事宜的议案》
13《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报告的议案》
14《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制定、修订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15《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16《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1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议案一:

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履行义务及行使职权,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积极有效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保障了公司的良好运作和可持续发展。现将董事会2021年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1年公司经营情况分析

2021年,公司在家电、汽车以及细分领域的销售规模持续稳步增长,其中,家电领域,通过产品不断迭代升级,强化产品特色,稳固和扩大市场份额,家电材料实现销售收入292,056.21万元,同比增长19.81%;汽车领域,注重产品持续创新,深挖市场份额,汽车材料实现销售收入106,064.06万元,同比增长24.70%,其中,报告期,公司产品成功进入国内外多家新能源车企供应链体系并实现批量供货;细分领域,聚焦产品应用细分市场,搭建和壮大特种工程材料产品线,不断扩大产品的下游应用场景,公司在包括5G通讯、光伏、电子电气、可生物降解等细分领域实现销售收入66,643.22万元,同比增长64.50%。

2021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405.06万元,同比下降70.3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691.13万元,同比下降89.46%。主要原因系:公司上游原材料价格相较上年增长,公司单位材料成本较上年增加,对公司业绩产生较大影响。

二、2021年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其他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

公司治理结构和制度。公司治理的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公司全体董事诚实守信、勤勉尽责,认真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积极参加有关培训,熟悉有关法律法规。独立董事对公司重大事项享有足够的知情权,能够独立、客观的履行职责。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度,董事会共召开9次会议,会议召开均按照程序及规定执行,所有会议的决议都合法有效。董事会会议召开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号届次召开时间出席人员议案审议情况
1第一届董事会三十三次会议2021年1月7日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广东圆融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以及《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2021年1月25日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以及《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3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1年4月16日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审议通过了《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续聘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议案》、《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以及《关于召开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以及《关于召开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4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1年4月28日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审议通过了《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事宜的议案》、《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以及《关于召开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5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1年6月9日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以及《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6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1年8月30日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审议通过了《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以及《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1年9月15日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以及《关于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以及《关于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8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1年10月29日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审议通过了《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9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1年11月21日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审议通过了《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二)主持召开股东大会并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了4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职权,推动了公司长期、稳健、可持续发展。

二、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工作情况

2021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规则的规定,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没有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关注公司运作的规范性,履行职责,对公司的制度完善和日常经营决策等方面提出了许多宝贵的专业性意见,为完善公司监督机制,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3日

议案二:

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履行义务及行使职权,保障公司的良好运作和可持续发展。现将监事会2021年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度,监事会共召开9次会议,会议召开均按照程序及规定执行,会议决议合法有效。监事会会议召开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号届次召开时间出席人员议案审议情况
1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1年1月7日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2021年1月25日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3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1年4月16日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审议通过了《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续聘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

构议案》、《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以及审议《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构议案》、《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以及审议《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4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1年4月28日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审议通过了《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事宜的议案》以及《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5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1年6月9日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6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1年8月30日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审议通过了《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以及《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1年9月8日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以及《关于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8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1年10月29日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审议通过了《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9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1年11月21日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审议通过了《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2021年度公司有关事项发表的审核意见

2021年,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从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认真履行了监事的职责,及时了解和检查公司财务运行状况,出席或列席了2021年召开的全部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并对公司各类重大事项进行了监督、检查,全面了解和掌握公司总体运营状况,具体监督情况如下: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2021年度依法运作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建

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监事会对2021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2021年,公司无收购、出售重大资产的情况。

(四)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2021年度,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人民币81,127.3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37.09%。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保障相关授信的实施,担保风险可控,且均履行了相关审批决策程序。除此之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上述对外担保事项中,无逾期担保。

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亦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没有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五)公司重大关联交易

监事会认为,2021年公司关联交易均按市场公平交易的原则进行,定价合理,没有损害股东与公司的利益。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六)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七)检查公司内部控制建设情况

公司监事认为: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已建立健全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控制组织架构。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和风险的控制,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内部控制组织结构完整,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本监事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忠于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履行监督职能,同时进一步加强学习,强化监督管理能力,确保公司内控措施的有效执行,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6月13日

议案三:

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21年12月31日合并及母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表、2021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的现金流量表、2021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相关报表附注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依据审计报告,2021年度公司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一、 经营成果及主要财务指标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900,932,921.19元,同比增长18.8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4,050,553.77元,同比下降70.34%。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数据2021年2020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4,900,932,921.194,123,746,990.9118.8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050,553.77182,211,189.72-70.3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6,911,280.72160,456,340.86-89.46
2021年末2020年末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总资产5,156,838,332.224,311,271,848.3919.6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697,616,461.761,689,494,271.190.48

二、 财务报表主要数据及经营情况分析

(一)资产负债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变动比例(%)
流动资产3,094,410,657.432,716,316,883.7413.92
货币资金577,305,835.61514,743,070.6212.15
应收账款1,226,974,873.031,026,771,079.9619.50
存货609,105,998.73514,453,247.5318.40
固定资产1,085,782,777.36851,016,349.5027.59
在建工程257,549,753.08180,583,018.6842.62
无形资产339,839,854.29347,263,419.97-2.14
总资产5,156,838,332.224,311,271,848.3919.61
流动负债3,276,971,194.582,401,172,364.8136.47
非流动负债182,250,675.88220,605,212.39-17.39
负债总额3,459,221,870.462,621,777,577.2031.94
资本公积金931,199,728.67931,199,728.670.00
未分配利润288,210,371.81282,432,095.562.05
所有者权益1,697,616,461.761,689,494,271.190.48

(二)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同比增减(%)
营业收入4,900,932,921.194,123,746,990.9118.85

营业成本

营业成本4,438,354,078.763,499,731,914.1926.82
销售费用69,082,273.9169,738,464.23-0.94
管理费用94,489,085.58100,705,011.71-6.17
研发费用192,865,849.96168,849,756.4014.22
财务费用65,883,637.3869,363,818.72-5.02
营业利润30,008,523.07194,093,145.41-84.54
营业外收入8,739,417.586,657,509.2631.27
营业外支出1,638,650.336,039,771.48-72.87
利润总额37,109,290.32194,710,883.19-80.94
所得税-16,941,263.4512,499,693.47-235.53
净利润54,050,553.77182,211,189.72-70.34

(三)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同比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5,974,286.65-88,300,710.36-321.9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58,042,942.88-79,693,058.64474.7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31,286,347.25241,957,230.92-4.41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3日

议案四:

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54,050,553.77元,其中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4,050,553.77元,本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76,192,489.51元。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目前总体经营情况及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59,283,63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889,254.48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当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2.75%。本次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本着回报股东、促进公司稳健发展的考虑,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现金分红总额占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原因系公司处于相对快速发展的重要阶段,需要平衡资金的运用,拓展市场份额,提高市场占有率,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提升公司行业地位,兼顾分红政策的连续性和相对稳定性,本着回报股东、促进公司稳健发展的综合考虑。

同时,本次分红预案也满足《公司章程》、《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0-2022年》中关于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3日

议案五:

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2021年年度报告”)及《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以下简称“摘要”)已编制完成,具体请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及《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允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会通新材料股份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及《会通新材料股份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3日

议案六:

关于续聘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1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和公正,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圆满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资质条件,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审计机构协商决定相关审计费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3日

议案七:

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规定,为了进一步强化公司董事勤勉尽责,促进公司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2021年度董事薪酬情况如下:

分议案(1)非独立董事薪酬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薪酬(万元)
李健益董事长194.59
方安平董事、总经理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薪酬,未另行领取董事薪酬
李荣群董事、副总经理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薪酬,未另行领取董事薪酬
吴江董事、董事会秘书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薪酬,未另行领取董事薪酬
杨勇光董事、财务总监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薪酬,未另行领取董事薪酬
王灿耀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

职务领取薪酬,未另行领取董事薪酬

职务领取薪酬,未另行领取董事薪酬
合计/194.59

分议案(2)独立董事薪酬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薪酬(万元)
张瑞稳独立董事6.00
王丛独立董事6.00
张大林独立董事5.50
合计/17.50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3日

议案八:

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对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同意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06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5,928,364股,发行价格为8.2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380,746,137.56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2,924,696.26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7,821,441.30元。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11月10日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11月10日出具了天健验[2020]608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0元。

项目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38,074.61
减:已支付发行费用5,292.47

减: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金额

减: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金额1,423.50
减:募投项目支出金额31,697.69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339.05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0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专户存储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分别与公司子公司安庆会通新材料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大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 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序号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元)
1会通新材料股交通银行股份有限4812690820130000381580

份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公司佛山大良支行
2安庆会通新材料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大良支行4812690820130000379860
合计///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1月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利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下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所支付资金。2021年度公司利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下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所支付资金共计1,272.13万元。

(三)闲置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1月7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12,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分别于2021年1月14日使用12,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并于2021年4月22日赎回;2021年4月26日使用1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并于2021年8月2日赎回;2021年8月3日使用8,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并于2021年9月10日赎回。

(四)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无结余。

四、调整募投项目的资金配置情况

由于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27,821,441.30元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1,700,000,000.00元,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0年12月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实际情况,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五、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会通股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度《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会通股份公司募集资金2021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

告的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会通股份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通股份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3日

议案九:

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我们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1年度独立董事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现任独立董事个人情况

王丛,男,1977年9月出生,中国香港居民,博士研究生。本科毕业于北京大学企业管理专业并取得学士学位,硕士研究生毕业于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应用经济学专业并取得硕士学位,博士研究生毕业于美国范德堡大学金融学专业并取得博士学位。2007年8月至2016年8月,历任香港中文大学金融学助理教授、副教授;2016年9月至2018年6月,任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金融学教授;2018年6月至今,任深圳高等金融研究院副院长、金融学教授。现任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和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家公司的独立董事。2017年1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张瑞稳,男,1964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中国注册会计师。本科毕业于安徽师范大学数学专业并取得学士学位;硕士研究生毕业于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专业并取得硕士学位;博士研究生毕业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并取得博士学位。1985年7月至1987年9月,任淮南矿业学院教师;1990年3月至1999年1月,历任安徽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师、副教授;1999年1月至今,任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现任

合肥医工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家公司的独立董事。2017年1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张大林,男,1968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于阜阳师范大学法学专业并取得学士学位;硕士研究生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专业并取得硕士学位。1993年7月至今,历任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前身为安徽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律师、副主任、创始合伙人暨管理合伙人。目前担任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21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子公司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子公司、关联公司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我们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同时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我们均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1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我们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认真仔细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参与了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会议,第一届董事会召开1次董事会会议,第二届董事会召开8次董事会会议。我们均出席了各自任期要求的董事会会议,没有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2021年度我们共列席股东大会4次。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参加股东大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出席股东大会的次

次数

次数
王丛99004
张瑞稳99004
张大林88004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整体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对年度内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及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有相应的实施细则。独立董事分别担任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及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依据相关规定组织召开并出席会议,对公司的规范经营提出建议和意见。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7次专门委员会会议,其中包括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我们均参与了各自任期要求的专门委员会会议。

作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我们以独立董事身份,依法履行职责。报告期内,我们均亲自参加了各自任期要求的专门委员会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1.现场考察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积极通过现场交流、线上通讯等多种形式与公司保持沟通交流,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具体事项,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督促公司规范运营并提出专业建议。

2.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与独立董事采取现场方式或电话、邮件、微信等通讯方式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沟通,使我们能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内部控制、重点研发项目进度、子公司设立及运作等情况。同时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精心组织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我们工作提供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客观性、定价公允性、对公司及股东权益的影响等方面作出审慎判断。

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属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公司在关联交易发生时,按照《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履行了相关的决策审批程序;交易双方按照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签订并执行相关交易协议,且该等交易协议涉及的交易事项定价公允,价格未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我们对2021年度公司资金占用及对外担情况保进行了审核。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直接或间接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事项。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审查,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程序规范,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并购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并购重组情况。

(五)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经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我们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兼顾了公司自身的实际经营情况以及相同行业和地区的实际薪酬水平,具有公允性及合理性,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已披露2020年度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具体情况详见2021年1月11日、2021年2月26日分别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七)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我们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八)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实施了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20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459,283,63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5,928,363.2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清晰,不存在大股东套利等不合理情形及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的情形。

(九)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21年,我们持续关注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等相关方做出相关承诺的履行情况,我们认为上述相关承诺人均能履行承诺,并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十)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信息的披露情况进行了持续监督和核查,公司信息披露事务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十一)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且该等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十二)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21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会议、7次专门委员会会议,公司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程序、议案事项、决议执行情况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要求。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及下属委员会运作程序合法、合规、有效。

(十二)其他事项

我们认为公司运作规范合法,目前不存在需要改进的其他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1年度,我们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始终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认真履职,忠于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专业优势,为公司2021年度的各项科学决策提供了专业支持和独立判断,确保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切实有效的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2年,我们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以及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强化对社会公众股东的保护意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给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3日

议案十:

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预计了2022年度可能产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具体预计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关联交易内容关联方2022年预计金额
1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10,000.00
2向关联方出售商品及提供劳务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190,000.00
3向关联方租赁房屋建筑物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100.00
合计200,100.00

公司2022年度预计产生的关联交易主要为正常经营范围内的购销行为,符合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需要,交易具有商业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3日

议案十一:

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需要,保证其业务顺利开展。2022年度,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和资金安排,公司拟在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时为其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6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情况概述

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担保公司被担保公司拟担保授信额度(万元)
1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会通科技有限公司、合肥圆融新材料有限公司广东圆融新材料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190,000
2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圆融新材料有限公司、合肥圆融新材料有限公司重庆会通科技有限公司50,000
3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圆融新材料有限公司、合肥圆融新材料有限公司安庆会通新材料有限公司110,000
4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圆融新材料有限公司、合肥圆融新材料有限公司会通新材料(上海)有限公司10,000
总 计360,000

上述额度为2022年度公司预计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实际发生的担保总额取决于被担保方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实际借款金额。在未超过年度预计担保总额的前提下,上述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以在公司全资子公司范围内进行调剂使用。

上述子公司在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时,公司拟在上述额度内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子公司执行董事签署担保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贷款银行、担保金额、担保期间及担保方式等。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广东圆融新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广东圆融新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方安平
注册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马龙村委会龙创路1号
经营范围研发、加工、制造、销售:塑胶着色剂、着色母粒、发泡母料及其它功能性母粒、塑料和新材料(不含废旧塑料);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涉及许可证的必须凭有效许可证经营)(不含《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所规定的限制及禁止类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9年10月22日
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人民币)项目2021年1-12月/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234,040.53
负债总额184,254.72
资产净额49,785.82
营业收入309,153.25
净利润3,912.25

(二)重庆会通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重庆会通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勇光

注册地址

注册地址重庆市铜梁区蒲吕街道产业大道40号
经营范围塑料及高分子改性新材料、新产品研发、加工、生产、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高分子改性复合材料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厂房租赁。[须经审批的经营项目,取得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9月29日
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人民币)项目2021年1-12月/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45,417.03
负债总额30,754.46
资产净额14,662.56
营业收入44,550.35
净利润-639.90

(三)安庆会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安庆会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方安平
注册地址安徽省安庆市高新区皇冠路8号
经营范围塑料及新材料、新产品研发、加工、制造、销售,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设备租赁、厂房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14,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成立日期2019年9月27日
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人民币)项目2021年1-12月/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41,550.44
负债总额27,592.01
资产净额13,958.43
营业收入1,827.84
净利润13.07

(四)会通新材料(上海)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会通新材料(上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健益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云岭东路345号142幢一楼
经营范围从事新材料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塑料制品的加工、销售:自有设备租赁。[须经审批的经营项目,取得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年1月9日
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主要财务数据项目2021年1-12月/2021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人民币)

(单位:万元人民币)(经审计)
资产总额3,009.08
负债总额2,347.66
资产净额661.42
营业收入2,286.04
净利润200.62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本次担保事项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尚需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本次授信及担保事项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需要,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下属正常且持续经营的子公司,资产信用情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22,000.00万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和净资产的43.05%及130.77%。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05,522.81万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和净资产的20.46%及62.1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无逾期担保。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3日

议案十二:

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事宜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需要,根据公司有关制度规定,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拟向各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为不超过590,000万元(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期限以签署的授信协议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融资金额将视生产经营对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且不超过上述授信金额。银行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保理等信用品种。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子公司执行董事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及相应子公司承担。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3日

议案十三:

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报告的议案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公司商誉减值测试所涉及的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以2021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出具了《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并购广东圆融新材料有限公司所涉及的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商誉减值测试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水致远评报字[2022]第020136号)。根据前述评估报告的结论,董事会编制了商誉减值测试报告,认为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并购广东圆融新材料有限公司所涉的商誉不存在减值。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会通新材料股份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3日

议案十四:

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制定、修订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拟对《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同时,公司拟同步对相关内部制度进行修订,并制定《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自愿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其中,《公司章程》、《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修订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具体请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3日

议案十五:

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规定,为了进一步强化公司监事勤勉尽责,促进公司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2021年度监事薪酬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薪酬(万元)
宋海燕监事会主席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薪酬,未另行领取监事薪酬
刘刚监事未在公司任职,未另行领取监事薪酬
李玉兰职工代表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薪酬,未另行领取监事薪酬
合计//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6月13日

议案十六:

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拟对《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具体请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6月13日

议案十七: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6月25日召开了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及于2021年9月1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与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司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即将于2022年6月24日到期。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后续工作持续、有效、顺利的进行,现提请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有效期延长至2023年6月24日。除延长决议有效期外,本次发行的其他事项和内容保持不变,仍按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调整后的方案执行。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3日

议案十八: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于2021年6月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6月25日召开了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除前述授权议案中第4项、第5项授权的有效期为至相关事项办理完毕之日外,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过程中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其余各项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授权议案之日起12个月,即将于2022年6月24日到期。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后续工作持续、有效、顺利的进行,现提请延长相关授权的有效期,除前述授权议案中第4项、第5项授权的有效期仍为至相关事项办理完毕之日外,将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发行其余各项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有效期延长至2023年6月24日。除前述授权有效期延长外,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授权范围及内容保持不变。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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