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特别提示: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0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减持计划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84)。截至2022年5月31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廖凯先生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共减持0股,占公司总股本0%。
公司于近日收到上述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2021年11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减持计划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8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廖凯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1,000股,占公司总比例0.0037%。
2022年3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截至上述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过半。
二、股东减持情况
1、减持股份来源: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廖凯先生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3、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廖凯
廖凯 | 合计持有股份 | 45,000 | 0.0149% | 45,000 | 0.0149%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1,250 | 0.0037% | 11,250 | 0.0037%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33,750 | 0.0112% | 33,750 | 0.0112% |
注:上表合计比例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符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廖凯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