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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从事互联网相关业务的专项核查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2022年3月25日出具的《关于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2〕02006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根据贵所问询函的要求,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保荐人”、“保荐机构”)对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从事互联网相关业务的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现就有关事项出具专项核查意见。如无特别说明,本专项核查意见中有关用语的含义与《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相同用语的含义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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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是否提供、参与或与客户共同运营网站、APP等互联网平台业务情况的核查
(一)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是否提供、参与或与客户共同运营网站、APP等互联网平台业务
1、APP情况
发行人及子公司运营的主要APP以及对应的业务情况如下:
序号 | 运营者 | APP名称 | APP业务内容 |
1 | 百洋连锁 | 萌驼慧选 | 跨境电商产品以及国内保健食品等销售 |
2 | 百洋连锁 | 百洋健康药房 | 药品、医疗器械及保健食品等销售 |
3 | 百洋连锁 | 百洋易美 | 跨境电商产品的销售以及国内保健食品销售 |
4 | 百洋连锁 | 易美医生 | 医疗健康信息服务展示 |
2、自有网站情况
发行人及子公司注册并实际使用的主要网站以及对应的业务情况如下:
序号 | 注册人 | 网站域名 | 网站备案号 | 网站业务 |
1 | 百洋医药 | diqiao.com.cn | 鲁ICP备10008593号-5 | 迪巧相关产品的展示网站 |
2 | 百洋医药 | baheal.com | 鲁ICP备10008593号-8 | 网上商城,主营B2B的药品、医疗器械及保健食品,目前正在前期筹备中 |
3 | 健康药房 | baiyangwang.com | 鲁ICP备09091598号-4 | 网上商城,APP“萌驼慧选”前身 |
4 | 健康药房 | baiyjk.com | 鲁ICP备09091598号-5 | 网上商城,主营药品、医疗器械及保健食品 |
5 | 百洋医药 | baheal.cn | 鲁ICP备10008593号-9 | 企业展示 |
6 | 百洋医药 | baiyyy.com | 鲁ICP备10008593号-7 | 企业展示 |
7 | 江西贝瓦 | beiwayaoye.com | 赣ICP备19010952号-1 | 企业展示 |
8 | 青岛纽特舒玛 | nutrasumma.com.cn | 鲁ICP备19010013号-1 | 企业展示 |
9 | 北京承善堂 | 999cst.com | 京ICP备19059566号-1 | 企业展示 |
3、入驻电商平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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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入驻的主要电商平台如下:
序号 | 运营主体 | 平台名称 | 店面名称 | 网址/电商平台 | 主营产品类型 |
1 | 百洋连锁 | 天猫 | 百洋健康大药房旗舰店 | https://baiyang.tmall.com | 保健品、药品、医疗器械 |
2 | 百洋易美 | 克奥妮斯旗舰店 | https://keaonisi.tmall.com/?spm=a220o.1000855.1997427721.d4918089.e9547ec5pzQZl2 | 主营品类美妆护肤类 | |
3 | 百洋易美 | excellula艾思诺娜旗舰店 | https://excellula.tmall.com/?spm=a1z10.3-b-s.1997427721.d4918089.4d5410ebiXiP39 | 主营品类美妆护肤类 | |
4 | 承善堂 | 承善堂旗舰店 | https://chengshantang.tmall.com/index.htm?spm=a1z10.3-b-s.w5001-23781568847.2.5e437216YEOevs&scene=taobao_shop | 主营品类承善堂品牌 | |
5 | 青岛纽特舒玛 | 纽特舒玛旗舰店 | https://niuteshuma.tmall.com/shop/view_shop.htm?spm=a220m.1000862.1000730.3.76762fa0JEYlrD&user_number_id=2208276194615&rn=6bd2a1fc314a6bcd1eaa4ead2beb978d | 保健品 | |
6 | 健康产业 | 天猫国际 | dcal迪巧海外旗舰店 | https://dcalglobal.tmall.hk/ | 主营品类迪巧品牌 |
7 | 健康产业 | nutrasumma海外旗舰店 | https://nutrasumma.tmall.hk | 保健品 | |
8 | 健康产业 | 艾思诺娜海外旗舰店 | https://excellulaglobal.tmall.hk/shop/view_shop.htm?spm=a220m.1000862.1000730.3.23117ca4TLsa5X&user_number_id=2210863408061&rn=2cba6732a1159b32c04b7eb528a5cc3a | 主营品类美妆护肤类 | |
9 | 青岛纽特舒玛 | 淘宝 | 纽特舒玛 | https://shop114491130.taobao.com/index.htm?spm=2013.1.w5002-21981926477.2.49e47e72MPBdCq | 保健品 |
10 | 百洋连锁 | 京东 | 百洋大药房旗舰店 | https://diqiao.jd.com/ | 保健品、药品、医疗器械 |
11 | 青岛纽特舒玛 | Nutrasumma官方旗舰店 | https://mall.jd.com/index-108542.html | 保健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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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运营主体 | 平台名称 | 店面名称 | 网址/电商平台 | 主营产品类型 |
12 | 百洋易美 | 艾思诺娜官方旗舰店 | https://mall.jd.com/index-836620.html | 主营品类美妆护肤类 | |
13 | 青岛纽特舒玛 | 拼多多 | 纽特舒玛官方旗舰店 | 拼多多APP | 保健品 |
14 | 青岛纽特舒玛 | 微信 | 纽特舒玛健康生活 | 微信公众号:纽特舒玛(仅微信APP访问) | 保健品 |
15 | 青岛纽特舒玛 | 小红书 | 纽特舒玛Nutrasumma旗舰店 | https://www.xiaohongshu.com/vendor/60376c3ce135a400017602eb?naviHidden=yes&xhsshare=CopyLink&appuid=564d121aa40e184bc0b40a46&apptime=1648445081 | 保健品 |
16 | 青岛纽特舒玛 | 抖音 | 纽特舒玛官方旗舰店 | https://haohuo.jinritemai.com/views/shop/index?id=uFKPBNaB&origin_type=604&origin_id=0&new_source_type=47&new_source_id=0&source_type=47&source_id=0 | 保健品 |
17 | 健康产业 | 迪巧百洋健康海外专卖店 | https://v.douyin.com/NpxXs7s/ | 主营品类迪巧品牌 | |
18 | 百洋连锁 | 美团 | 百洋健康大药房旗舰店 | http://dpurl.cn/vC1GNDOz | 保健品、药品、医疗器械 |
综上,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存在提供、参与网站、APP等互联网平台业务的情况;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与客户共同运营的情形。
(二)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是否提供、参与或与客户共同运营网站、APP等互联网平台业务
本次募投项目不存在提供、参与或与客户共同运营网站、APP等互联网平台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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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发行人是否为客户提供个人数据存储及运营的相关服务、是否存在收集、存储个人数据,对相关数据挖掘及提供增值服务等情况的核查
(一)发行人的品牌运营业务
发行人的品牌运营业务系通过为医药品牌提供全方位的增值服务,塑造消费者对医药品牌及产品的认知,最终将优质的医药产品推送给目标人群。公司品牌运营业务的流程及主要内容情况如下:
业务流程 | 主要业务内容 | 主要对象 |
品牌筛选 | 基于自身资源及各类信息渠道,对国内外特定业务领域的品牌和产品开展大范围筛选 | 医药品牌,不涉及个人数据 |
品牌定位 | 分析产品适用的场景和用户群体,对用户进行画像,将品牌与细分品类相关联,针对性地制定营销策略 | 医药品牌,不涉及个人数据 |
品牌推广 | 零售药店推广,在零售药店进行品牌展示及店员教育 | 面向个人消费者进行品牌推广 |
地面推广活动,在商场、社区、特定人群聚集地(如幼儿园、月子中心)进行推广活动 | 面向个人消费者进行品牌推广 | |
线上推广,包括主流视频网站贴片广告、垂直媒体网站广告、综艺节目及电台节目、新媒体宣传等多种方式
面向个人消费者进行品牌推广 | ||
学术推广,参与、组织或赞助医学行业学术会议 | 面向医生,不涉及个人消费者 | |
产品销售及渠道管理 | 通过销售网络将产品最终销售至消费者 | 面向医药流通商,不涉及个人消费者 |
如上表所示,在品牌运营业务中,在品牌推广环节,公司需要面向个人消费者进行品牌推广,具体情况如下:
1、零售药店推广
公司的具体推广措施如下:公司通过市场调研或与零售药店合作的方式,获取不同零售药店针对不同适应症药品的销售情况,形成对零售药店药品销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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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判断,筛选出合适的零售药店进行产品分销布货、品牌展示,形成对运营品牌的推广;同时,公司对相关零售药店的店员进行培训教育,使其快速了解公司运营品牌药品的特点,便于店员向相关患者进行介绍。在上述过程中,公司获取的是针对于产品的销售信息,如:该零售药店不同适应症产品的销售规模、销售周期、销售进度的相关信息,用于公司制定合理的产品销售布货策略,不存在收集个人信息的情况。
同时,公司仅负责品牌的推广,产品的销售由零售药店完成,公司不直接面向消费者,亦不存在要求零售药店收集消费者信息的情况。综上,公司不存在收集个人信息的情况。
2、地面推广活动
公司地面推广活动的具体措施如下:公司根据产品特点,选取合适的场所进行推广。以迪巧产品为例,迪巧产品主要为钙片,公司针对于钙片的用户群体特征,在母婴人群聚集的地方,如幼儿园、妇幼医院、月子中心等场所;在老年人聚集的社区,老年医院等场所,进行品牌展示及产品促销。
在上述过程中,公司负责制定产品推广计划、组织推广活动实施,由推广活动带动的产品销售环节由当地的经销商完成,公司不直接面向消费者(除自有零售药店外,公司只面向医药流通公司销售,不存在面向个人销售的情况),推广活动的销售业绩均为经销商所实现,公司仅对整个推广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同时,公司不存在要求经销商收集个人信息的情况。综上,公司不存在收集个人信息的情况。
3、线上推广
公司线上活动的具体措施如下:公司根据产品类别,在垂直领域的网站进行产品投放、促销活动;聘请在相关领域具有影响力的代言人进行品牌宣传。
在上述过程中,公司向相关广告商、代言人提出业务需求,该推广需求均针对品牌制定,对全部消费者可见,不存在针对特定群体推广的情况;同时,公司线上推广均通过第三方进行,不存在消费者信息反馈机制。因此,公司线上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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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收集个人信息的情况。综上,在品牌推广环节,公司不涉及收集个人数据信息的情况,公司不存在为客户提供个人数据存储及运营的相关服务,不存在收集、存储个人数据的情况。
除品牌推广环节,发行人品牌运营的其他业务环节不涉及寻找个人消费者群体的过程,不存在为客户提供个人数据存储及运营的相关服务,不存在收集、存储个人数据的情况。同时,报告期内,发行人亦不存在因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规定侵犯消费者个人信息权益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二)发行人的批发配送业务
发行人批发配送业务的客户主要为医院、社区诊所及药房等,不涉及对个人数据的存储及运营相关服务。
(三)发行人的零售业务
发行人的零售业务包括线下渠道及线上渠道两部分,其中:
发行人的线下零售业务主要为通过零售药店销售药品。根据法律要求,购买处方药时,消费者需提供相应处方,公司按照法律要求对处方信息进行审核及保管;除上述情况外,消费者在零售药店购买药品时,有权利拒绝提供其他个人信息,公司不具备收集消费者个人数据的能力,公司亦不存在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的情况。
发行人的线上零售业务,需要获取消费者的必要联系方式从而实现销售。发行人在遵循与电商平台达成的协议和《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规规定的前提下,最低程度地在电商平台及消费者授权的范围内使用消费者的名称、电话及收件地址,该等信息的使用是为实现销售和提供后续服务之目的,发行人不存在超越用户授权范围收集、存储个人数据并对相关数据挖掘及提供增值服务等情况。具体情况见下文“(四)、发行人自有APP的主要用途及使用情况”。
发行人通过入驻天猫、京东等第三方电商平台开展线上销售业务的,除需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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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营业执照》和经营药品、医疗器械、食品等业务有关的资质证书外,无需其他互联网业务许可,发行人入驻电商平台进行销售具备相应资质;发行人通过自营平台开展线上销售业务的,相关自营平台均已履行ICP备案或取得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因违规收集、存储个人数据,对相关数据挖掘及提供增值服务而被处以行政处罚的情况。综上,零售业务并非主要业务且发行人在报告期内不存在因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而受到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违规情形。
(四)发行人自有APP的主要用途及使用情况
发行人自有APP包括萌驼慧选APP、百洋健康药房APP、百洋易美APP及易美医生APP,其中:易美医生APP主要提供文章类展示,目前正在产品测试阶段,尚未正式上线,未产生收入。
除易美医生APP外,发行人自有APP情况如下:
1、自有APP主要用途及基本情况
APP名称 | 萌驼慧选 | 百洋健康药房 | 百洋易美 |
主营业务 | 跨境电商产品、化妆品、保健食品等产品的销售 |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产品的销售 | 化妆品销售业务 |
主要客户 | 个人消费者 | 个人消费者 | 个人消费者 |
上线时间 | 2015年11月26日 | 2022年4月19日 | 2019年8月12日 |
注册用户 | 6,563人 | 521人 | 29,516人 |
日活用户 | 74人 | 327人 | 305人 |
销售收入 | 2019年:297.56万元 2020年:578.11万元 2021年:271.32万元 2022年1季度:63.33万元 | 2022年4月:27.78万元 | 2019年:166.49万元 2020年:829.32万元 2021年:2,314.73万元 2022年1季度:287.82万元 |
注:百洋健康药房APP于2022年4月19日上线,暂时未界定活跃用户分类,日活用户数量为2022年4月30日该APP的访客数量。
2、自有APP收集信息情况
为了实现销售,萌驼慧选APP、百洋健康药房APP、百洋易美APP存在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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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储存个人信息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项目 | 收集、存储个人信息 |
1 | 用户注册 | 手机号码 |
2 | 必要信息 (为实现销售必需的信息) | 用户的称呼、联系电话、通信地址; 如涉及跨境电商业务,需要使用的身份证信息(用于海关统计个人外汇使用额度) |
3 | 选填信息 (客户自愿提供的数据,APP不做要求) | 真实姓名、头像、性别、年龄、所在城市、微信号等 |
4 | 订单信息 | 销售产品数量、单价、金额、时间、优惠折扣、实收金额、税费、运费 |
5 | 数据接口处理 | 设备硬件信息 |
用户在注册相关APP时,需要勾选同意《注册协议》和《隐私协议》,《注册协议》和《隐私协议》已经以显目的方式呈现在用户注册页面,并在其中就上述个人信息的收集和使用进行了说明,用户在明确同意并授权的情况下方可注册并使用APP。APP仅以实现产品销售为目的收集上述个人信息,不存在数据挖掘和提供增值服务等超越用户授权范围的情形。
3、是否提供第三方撮合业务
报告期内,发行人自有APP均不提供第三方撮合交易功能,其上经营的产品均为发行人自营,不存在第三方商家入驻的平台撮合交易功能,发行人不存在提供撮合交易而实现收入的情况(其中萌驼慧选APP在技术层面预留了第三方商家入驻的接口,但未实际使用)。
综上,发行人自有APP最低程度地在消费者授权的范围内使用消费者信息,该等信息的使用是实现销售和服务之必需,发行人不存在超越用户授权范围收集、存储个人数据并对相关数据挖掘及提供增值服务等情况。
(五)本次募投项目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百洋品牌运营中心建设项目”通过线下零售药店面向消费者销售产品。根据法律要求,购买处方药时,消费者需提供相应处方,公司按照法律要求对处方信息进行审核及保管;除上述情况外,消费者在零售药店购买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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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有权利拒绝提供其他个人信息,公司不具备收集消费者个人数据的能力;同时,该项目中,公司不存在为客户提供个人数据存储及运营的相关服务的投入,不涉及为客户提供个人数据存储及运营的相关服务。“百洋云化系统升级项目”为升级更新发行人软硬件系统,不涉及为客户提供个人数据存储及运营的相关服务;
补充流动资金不涉及为客户提供个人数据存储及运营的相关服务。综上,本次募投项目不涉及为客户提供个人数据存储及运营的相关服务。
三、核查过程
就上述事项,保荐机构履行了以下主要核查程序:
1、查询了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注册的官方网站、APP,了解相关网站、APP的运营模式;
2、查阅了发行人及子公司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务服务平台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拥有的域名情况;
3、查询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裁判文书网等网站,了解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是否涉及个人信息、隐私泄露相关纠纷或潜在纠纷的情况;
4、查阅了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相关业务合同及合作协议,了解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主要业务的经营模式、合同标的情况;
5、查阅了《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6、取得了本次发行募投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查阅募投项目相关资料。
四、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存在提供、参与网站、APP等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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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业务的情况,但不存在与客户共同运营的情形;发行人自有APP均不提供第三方撮合交易功能,其上经营的产品均为发行人自营,不存在第三方商家入驻的平台撮合交易功能,发行人不存在提供撮合交易而实现收入的情况(其中萌驼慧选APP在技术层面预留了第三方商家入驻的接口,但未实际使用);
2、发行人自有APP最低程度地在消费者授权的范围内使用消费者信息,该等信息的使用是实现销售和服务之必需,发行人不存在超越用户授权范围收集、存储个人数据并对相关数据挖掘及提供增值服务等情况;
3、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因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规定侵犯消费者个人信息权益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4、本次募投项目不涉及为客户提供个人数据存储及运营的相关服务。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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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从事互联网相关业务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澎 余前昌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