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5月3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2年5月26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参与通讯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宇平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系公司基于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实际情况,以及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做出的决策,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55,00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完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完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