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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
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之核查意见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广汇物流”)拟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新疆红淖三铁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铁路公司”)
92.7708%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五矿证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按照《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2018〕22 号)的规定,就本独立财务顾问及广汇物流在本次交易中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以下简称“第三方”)的行为进行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经核查,在担任本次交易独立财务顾问中,五矿证券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为本次交易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
经核查,在本次交易中,广汇物流依法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除上述依法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之外,广汇物流不存在为本次交易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
经核查,上市公司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的行为合法合规,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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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之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项目主办人签名: | |||
徐峰 | 徐学景 |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