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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士乳业: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30

公告编号:2022-082证券代码:832786 证券简称:骑士乳业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内蒙古骑士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以及《内蒙古骑士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内蒙古骑士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内蒙古骑士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仔细阅读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资料,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审阅了公司提供的与该议案相关的材料,并进行了认真核查,我们认为: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考虑了公司所属行业及发展阶段、财务状况、资金需求及融资规划等情况,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该方案切实可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

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审阅了公司提供的与该议案相关的材料,并进行了认真核查,我们认为: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决议范围内办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公告编号:2022-082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具体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的议案》。

三、《关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审阅了公司提供的与该议案相关的材料,并进行了认真核查,我们认为: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备可行性,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关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的议案》。

四、《关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审阅了公司提供的与该议案相关的材料,并进行了认真核查,我们认为: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共同享有的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关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五、《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审阅了公司提供的与该议案相关的材料,并进行了认真核查,我们认为:

公司就本次公开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对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

公告编号:2022-082提出了填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为确保填补措施的切实履行作了相应承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六、《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审阅了公司提供的与该议案相关的材料,并进行了认真核查,我们认为: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意见》(证监会公告[2013]42 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制定的稳定股价的措施和实施方式可操作性高,未履行稳定股价承诺的约束措施针对性强,能够有效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议案》。

七、《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审阅了公司提供的与该议案相关的材料,并进行了认真核查,我们认为: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股东分红回报未来三年的规划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考虑了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广大股东取得合理投资回报的意愿,没有违反《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2-082

八、《关于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有关主体承诺及相关约束措施的议案》的独立意见我们审阅了公司提供的与该议案相关的材料,并进行了认真核查,我们认为:

公司及相关主体就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项进行了承诺并接受约束措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关于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有关主体承诺及相关约束措施的议案》。

九、《关于<内蒙古骑士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审阅了公司提供的与该议案相关的材料,并进行了认真核查,我们认为:

公司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关于<内蒙古骑士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的议案》。

十、《公司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与相应措施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审阅了公司提供的与该议案相关的材料,并进行了认真核查,我们认为:

公司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及约束措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与相应措施的议案》。

十一、《关于提请股东大会修订和完善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适用的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审阅了公司提供的与该议案相关的制度材料,并进行了认真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就本次提请股东大会修订和完善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适用的公

公告编号:2022-082司治理制度,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关于提请股东大会修订和完善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适用的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十二、《关于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审阅了公司提供的与该议案相关的材料,并进行了认真核查,我们认为:

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有利于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关于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内蒙古骑士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华峰、张振华

2022年05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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