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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金洲: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31

证券代码:000587 证券简称:*ST金洲 公告编号:2022-049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会议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30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30日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30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4002号圣廷院酒店 24 层 1号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http://wltp.cninfo.com.cn),股东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晓鹏先生通过视频方式主持本次会议。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

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809,750,8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38.1284%。

其中,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86,676,7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37.0419%。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6人,代表股份23,074,10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1.0865%。

公司部分董事通过视频方式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通过视频方式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09,424,126股,反对326,600股,弃权1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7%。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22,747,402股,反对326,600股,弃权1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841%。

2、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09,424,126股,反对326,600股,弃权1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7%。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22,747,402股,反对326,600股,弃权1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841%。

3、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09,424,126股,反对326,600股,弃权1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7%。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22,747,402股,反对326,600股,弃权1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 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841%。

4、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809,424,126股,反对326,600股,弃权1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7%。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22,747,402股,反对326,600股,弃权1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 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841%。

5、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809,121,226股,反对520,200股,弃权109,4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22%。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22,444,502股,反对520,200股,弃权109,4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714%。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09,454,826股,反对296,00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4%。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22,778,102股,反对296,00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172%。

7、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09,424,126股,反对326,600股,弃权1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7%。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22,747,402股,反对326,600股,弃权1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841%。

8、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09,424,126股,反对326,600股,弃权1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7%。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22,747,402股,反对326,600股,弃权1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841%。

四、律师见证情况

福建熹平律师事务所刘兆蓉律师、欧照诚律师视频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金洲慈航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审议的议案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其他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熹平律师事务所《关于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律师见证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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