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信重工”)于2022年5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俞章法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中信重工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见《中信重工独立董事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中信重工独立董事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上网公告附件
1. 《中信重工独立董事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2. 《中信重工独立董事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中信重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