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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重工:中信重工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31

证券代码:601608 证券简称:中信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2-018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及审计业务需要,经协商一致,公司拟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事宜与原聘任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进行了沟通,普华永道中天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截止2021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36人,注册会计师1,45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30人。信永中和2020年度经审计业务收入为31.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2.6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7.24亿元。2020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46家,收费总额3.83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为20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1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信永中和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截至2022年4月30日,信永中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中4人次受到行政处罚、25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人次受到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董治国先生,200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崔西福先生,200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胡松林先生,200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超过2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信永中和对本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以及内部控制审计的服务收费是以其合伙人及其他各级别员工在审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成本为基础,考虑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等因素,遵循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通过招标确定。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5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审计费用110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40万元(含税),较上一年度审计费用降低约30%。本次审计费用是统筹考虑市场定价、公司所处行业以及信永中和的收费标准等综合因素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已连续7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1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聘期内,普华永道中天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顺利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对普华永道中天在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期间提供的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又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及审计业务需要,公司拟改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上述变更事宜与普华永道中天进行了充分沟通,普华永道中天对本次变更事宜无异议。因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有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了具体情况,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查阅了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2年5月30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会议,同意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之前,根据有关规定履行了提交独立董事进行事前审核的程序,独立董事与公司就更换审计机构进行了必要沟通,认可公司按照相关制度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已取得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完成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经审查,信永中和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

(三)公司董事会意见

2022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董事会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

(四)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5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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