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改选董事长及改聘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改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改聘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经全体董事表决通过,改选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熊军先生为公司新任董事长(简历详见附件),同时担任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改聘董事王驰峰先生为公司新任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同时担任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白瑞琛先生原定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即2023年6月22日止。白瑞琛先生目前仍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根据《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八条的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因此,公司法定代表人将变更为熊军先生。
特此公告。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二年五月三十日
附简历:
熊军:男,1988年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2011年7月进入本公司,2015年8月被聘任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0年6月被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目前在公司担任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熊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00,400股,占公司总股本0.11%。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海关纳入失信黑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王驰峰:男,1972年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曾任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人民政府(工贸)副镇长,目前担任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商会副会长、中国共产党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商会党支部书记、宁波市国内投资与合作交流协会理事、宁波梵帝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经理,宁波海曙丰池商贸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驰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海关纳入失信黑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