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5月30日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瞿元庆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会议审议表决,全票赞成通过《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业绩承诺方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暨拟回购并注销股份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业绩补偿方案是根据公司与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和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东方国际集团上海市对外贸易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天职业字[2022]22595号)确定的,本次业绩补偿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的合法权益,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见临2022-028号公告)本议案涉及公司控股股东东方国际集团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关联监事瞿元庆、胡宏春、韩承荣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