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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爱迪尔: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更新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31

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守诚信原则,认真履行监督职责,通过出席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召开监事会会议及其他工作例会,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决策、投资方案、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对企业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一、监事会运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7次监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会议届次会议议题审议结果
2021年4月28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通过
《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通过
《关于〈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通过
《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通过
《关于〈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通过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通过
《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通过
《关于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2020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通过
《关于〈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通过
《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通过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通过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通过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通过
《关于江苏千年珠宝有限公司2020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议案》通过
《关于成都蜀茂钻石有限公司2020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议案》通过
《关于调整江苏千年珠宝有限公司业绩承诺补偿方案的议案》通过
《关于调整成都蜀茂钻石有限公司业绩承诺补偿方案的议案》通过
《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议案》通过
2021年8月25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通过
2021年10月27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通过
2021年12月6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关于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提名蔡煜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通过
《提名王斌康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通过
《提名张红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通过
2021年12月24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通过
2021年12月28日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通过
2021年12月31日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关于确定监事薪酬的议案》全体回避,直接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履职情况

(一)检查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通过列席董事会及出席股东大会、查阅公司财务报表,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制度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相应地检查与监督。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报告期内,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及授权规范运作,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本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认为:2021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并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管理监督情况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目前公司已建立较为健全和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

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未得到较好地执行,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公司监事会将全力支持董事

会和管理层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并积极督促落实《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中各项整改措施,持续关注公司内部控制效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检查关联交易情况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其决策程序合法、交易价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也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检查对外担保情况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报告期内的对外担保事项均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要求履行了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检查公司与第一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治理结构较为规范,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及业务方面与第一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分开。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第一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出具了相应的专项说明。(注:公司自于2021年11月10日起变更为无控股股东状态。)

(七)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建立及实施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八)关于收到公司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申请情况

2021年8月,公司监事会收到股东苏日明先生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申请,2021年9月1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收到公司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申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0号),将监事会对该事项相关情况说明予以了披露。公司聘请了相关律师事务所律师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具体详见2021年9月1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广东深田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就股东<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申请>的反馈意见所涉法律事项之专项法律意见书》。

三、2022年公司监事会工作重点

2022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忠实履行监事会职责,依法对公司经营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同时,监事会将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依法列席或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工作会议,确保公司依法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2年5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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