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四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均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署:
徐志南
2022年5月30日
独立董事签署:
夏立安
2022年5月30日
独立董事签署:
王文明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