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监管函〔2022〕第 91 号
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8日,你公司披露《2021年年度业绩预告》,预计公司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以下简称“净利润”)亏损44,000万元至49,000万元。4月21日,你公司披露《2021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2021年预计净利润修正为亏损32,800万元至37,000万元。4月28日,你公司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2021年经审计净利润为-34,901.34万元。你公司2022年于1月28日披露的业绩预告不准确且未及时修正。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4条、第6.2.1条、第6.2.5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