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2年5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表决截止时间为5月30日中午12时,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2020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其作为公司2020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根据《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393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共计1,818,040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