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25日向全体监事书面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2年5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须地先生召集,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同意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求提出的,目的是为了规避和防范汇率与利率波动风险,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事项时,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43)。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