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赎回二级资本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17年5月,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了规模为人民币300亿元的10年期二级资本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根据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规定,本期债券设有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发行人可以选择在本期债券第5个计息年度的最后一日(即2022年5月26日),按面值一次性部分或全部赎回本期债券。
截至本公告日,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本公司已行使赎回权,全额赎回了本期债券。
特此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