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5月27日上午9: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5月25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6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6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与会董事经过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2022年5月27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备查文件: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