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公开、公正、客观的原则,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提名董事候选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根据公司提供的董事候选人朱毅先生、薄今纲先生、万建华先生、孙立坚先生、叶建芳女士的简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146 条、《商业银行法》第27条所规定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之情形,具有履职所需的相关知识、经验及能力。
综上,我们认为董事候选人朱毅先生、薄今纲先生、万建华先生、孙立坚先生、叶建芳女士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提名朱毅先生、薄今纲先生、万建华先生、孙立坚先生、叶建芳女士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王 喆 张 鸣 袁志刚 蔡洪平 吴 弘
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