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 连 热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2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资 料
2012 年 1 月 13 日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录
目 录
一、议事日程
二、会议规则
三、会议议题
关于改聘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事日程
议事日程
会议名称: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时 间:2012 年 1 月 13 日(星期五)上午 9 时整
地 点:公司会议室
主持人:董事长 于长敏
时间 内 容 报告人 页数
1、报告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代表股份总数;介绍列席会
9:00 于长敏
议的其他人员;
9:03 2、宣读会议规则; 于长敏 2
9:05 3、听取并审议《关于改聘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沈军 1
9:15 4、提问、质询及解答;
9:20 5、产生监票小组;
9:30 6、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投票表决;
9:35 7、监票人员统计表决情况;
9:40 8、总监票人宣读表决统计结果;
9:45 9、主持人宣布审议事项的表决结果和会议决议; 于长敏
9:50 10、出席会议董事在会议记录和会议决议上签字;
9: 55 11、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10:00 12、闭会。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会议规则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规则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
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特制定本会议规则。
一、会议的组织方式
1、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依法召集。
2、本次会议的出席人员是:截止 2012 年 1 月 6 日下午收盘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手续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
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
3、本次会议行使《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股东大会职权。
二、会议表决方式
1、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题采取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按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的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
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2、本次会议共审议一项议题,即: “关于改聘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3、请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在表决票上写明姓名和实际持有(或代表)的
股份数量。姓名或股份数量填写不全的表决票,视为弃权。
4、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在填写表决票时,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格中任
选一项,以划“√”表示,多划或不划视为弃权。未投票的表决票,视为自动放弃表
决权,其所持的表决权在统计表决结果中作弃权处理。
5、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如有质询、意见或建议时,应举手示意,在得到主持人的同
意后,方可发言。
三、表决统计及表决结果的确认
1、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监票小组由 2 名
股东代表、1 名监事及公司律师组成,设总监票人 1 名,由公司监事担任;设监票人 3
名,由公司 2 名股东代表和律师担任。监票小组负责表决情况的统计核实,并在表决
统计情况报告上签字。本次会议审议议题的表决统计情况由总监票人当场宣布,出席
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对会议的表决结果有异议的,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
要求点票。
2、会议主持人根据各项议题的表决结果,宣布议题是否通过。
四、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会聘请辽宁华夏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
见书。
2012 年 1 月 13 日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改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题
关于改聘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公司日前收到《关于原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大连分所整体并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
函》,称 2011 年 12 月原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大连分所的相关业务人员以集体转所的方
式整体并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因此将以“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为本公司提供
2011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服务。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拟改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作为公司新的
审计服务机构,审计公司 2011 年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费用约为人民币 38 万元。公
司对原审计机构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所付出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