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于 2011 年 12
月 28 日以电子传递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2 年 1 月 4 日在南京市以通讯方式召开,
董事会成员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增资苏州卓辰置业有限公司的议案
因全资子公司苏州卓辰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苏州栖庭项目的需要,本公司
拟向该公司以自有资金现金增资 1 亿元人民币。
该公司目前注册资本 2 亿元人民币,本公司持有 100%的股权。本次增资后
该公司注册资本将变更为 3 亿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改聘公司 201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财务审计机构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已整体加入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为立信江苏分所,同时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已办理注销,公司改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1 年度财务审计机
构。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