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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普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27

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 厚普股份股票代码: 300471

信息披露义务人: 江涛住所: 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199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谭永华住所: 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199号****

股份变动性质: 股份减少及被动稀释签署日期: 2022年5月2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

二、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等规定,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厚普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厚普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

第一章 释义 ...... 1

第二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2

第三章 权益变动的目的 ...... 3

第四章 权益变动方式 ...... 4

第五章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7

第六章 其他重大事项 ...... 8

第七章 备查文件 ...... 9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法定代表人声明 ...... 10

第一章 释义

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术语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江涛
厚普股份、公司、上市公司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本报告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指人民币元

第二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江涛
身份证号码5101031963****4573
性别
国籍中国
通讯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199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名称谭永华
身份证号码5109021977****6183
性别
国籍中国
通讯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199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一致行动关系江涛与谭永华为夫妻关系,二人构成一致行动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不存在拥有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章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为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自身的资金需求而减持上市公司股份,以及因公司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上述原因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合计降至5%以下。

二、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7,294,4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拟减持时间区间为自2022年3月24日起十五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作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如其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具体情况详见厚普股份于2022年3月24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

第四章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采用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减持的方式。以及因公司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江涛及其一致行动人谭永华持有上市公司31,354,923股股份,占当时公司股份总数的8.60%。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19,132,123股股份,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前公司股份总数的5.25%。

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A股股票上市的影响,公司新增股份21,279,052股于2022年5月27日上市,公司的总股本由364,720,000股增加至385,999,052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由5.25%下降至

4.96%。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厚普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形。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后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江涛

江涛无限售流通股31,144,9238.54%18,922,1234.90%
谭永华210,0000.06%210,0000.05%

合计

合计31,354,9238.60%19,132,1234.96%

注:上述数值保留小数位,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

公司股份 12,227,800股,占公司稀释前总股本的3.35% ,因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的影响,公司总股本增加,被动稀释的比例为0.29%,合计变动比例为3.64%。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时间减持均价(元/股)减持数量(股)减持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
江涛大宗交易2021年10月25日21.04337,4000.09%
2021年10月29日19.80747,8000.21%
2021年11月29日24.343,480,000.000.95%
2021年12月31日21.83160,0000.04%
2022年1月6日21.752,530,0000.69%
集中竞价2021年9月8日25.551,397,7000.38%
2021年9月28日21.15265,0000.07%
2021年9月29日21.0130,8000.01%
2021年9月30日20.60643,6000.18%
2021年10月8日21.08300,0000.08%
2021年11月12日24.4059,6000.02%
2021年11月15日24.50425,6000.12%
2021年11月16日24.60168,8000.05%
2021年11月17日24.94152,0000.04%
2022年4月21日15.5372,2000.02%
2022年4月22日14.83381,3000.10%
2022年4月25日13.61468,6000.13%
2022年4月26日12.5637,7000.01%
2022年4月29日12.6652,6000.01%
2022年5月5日13.3013,1000.00%
2022年5月10日13.5223,0000.01%
2022年5月11日14.2982,8000.02%
2022年5月12日14.0155,2000.02%
2022年5月13日14.0880,4000.02%
2022年5月16日14.0922,6000.01%
2022年5月17日14.2348,2000.01%
2022年5月18日14.6097,0000.03%
2022年5月19日15.1925,6000.01%
2022年5月23日15.3739,3000.01%
2022年5月24日15.6529,9000.01%
被动稀释2022年5月27日//0.29%
合 计--12,227,8003.64%

注:信息披露义务人江涛先生在2021年9月8日的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过程中,因系统操作失

误,将“卖出”误操作为“买入”,错误买入公司股票5,000股,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误操作买入公司股票的公告》。经核实,江涛先生本次“买入”操作系其系统操作失误导致,在发现误操作时其立刻停止了股票减持操作并告知公司,本次误操作事项未发生在公司披露定期报告的敏感期内,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亦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谋求不当利益的目的。江涛先生已将本次误操作产生的收益所得3,700元全部上交给公司。

四、本次权益变动标的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标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情形。

五、本次权益变动的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由8.60%变动至4.96%,不再为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述权益变动未触及要约收购,亦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构成影响。

第五章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除本报告第四章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的前6个月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章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也不存在依照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章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次权益变动报告书原件

本报告书和上述备查文件置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厚普股份住所,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江涛 谭永华

签署日期: 2022年5月27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成都
股票简称厚普股份股票代码300471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名称江涛、谭永华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199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大宗交易、被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普通股 持股数量:31,354,923股(含一致行动人) 持股比例:8.60%(含一致行动人)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普通股 持股数量:19,132,123股(含一致行动人) 稀释前持股比例:5.25%(含一致行动人) 稀释后持股比例:4.96%(含一致行动人) 变动数量:12,227,800股 合计变动比例:3.64%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否□

(本页无正文,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_______________

江涛 谭永华

签署日期: 2022年5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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