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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市明科: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28

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5月24日以传真、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5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举行,应参加表决9人,实际参加表决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会议认真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聘请代办机构以及股份托管、转让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于2022年5月1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13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2年5月25日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退市整理期为15个交易日,预计最后交易日为2022年6月15日,退市整理期届满后5个交易日内,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为了顺利完成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事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管理层办理以下事项并签署相关协议:

1、公司聘请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海证券”)为代办机构,即与江海证券签订协议,委托江海证券提供相关股份转让服务,并授权其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股份退出登记,办理股份重新确认即股份转让系统股份登记结算事宜。

2、公司将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协议,协议约定(包括但不限于):股票终止上市后,公司将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全部股份的托管、登记和结算机构。

3、公司将申请股份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转让,授权管理层办理公司股票终止上市以及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0二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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