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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路桥:四川路桥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28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作为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在我们所了解的事实范围内,现就公司本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同意公司控股股东蜀道集团及公司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名熊国斌、陈良春、胡元华、赵志鹏、郭祥辉、胡圣厦、李黔、李光金、周友苏、赵泽松、曹麒麟等11位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3年。其中李光金、周友苏、赵泽松、曹麒麟4位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关于全资子公司路桥集团放弃蜀道集团所持有川南轨道公司61%股权、宜宾智轨交通公司73%股权优先受让权的独立意见

四川川南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南轨道公司”)、宜宾智轨交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宾智轨交通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桥集团”)参股公司,其控股股东为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蜀道集团”)。蜀道集团根据内部整合的需要,分别将持有的川南轨道公司61%的股权作价18,902.53万元,宜宾智轨交通公司73%的股权作价

13,516.20万元出资至其全资子公司四川蜀道新制式轨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同意路桥集团放弃蜀道集团转让上述两家公司股权的优先受让权,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杨如刚、严志明、李琳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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