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审 核 报 告 |
大信专审字[2022]第2-00396号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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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22层 邮编100083 |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15/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No. 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Beijing, China, 100083 | 电话Telephone: +86(10)82330558 传真Fax: +86(10)82327668 网址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 ||||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2]第2-00396号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对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编制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核。
一、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贵公司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有关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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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22层 邮编100083 |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15/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No. 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Beijing, China, 100083 | 电话Telephone: +86(10)82330558 传真Fax: +86(10)82327668 网址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 ||||
面公允反映了截至2022年3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四、其他说明事项
本报告是我们在实施必要审核程序的基础上作出的职业判断,并不构成对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前景及其效益实现作出的保证。本报告仅限于贵公司作为申请发行新股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材料一同报送,不得用作其他目的。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审核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索保国
中 国 · 北 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才
二○二二年五月二十七日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2年3月31日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275号《关于核准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核准,公司采用配股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5,911,706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6.9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97,945,473.76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等发行费用16,167,250.1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1,778,223.62元。截至2018年2月12日,本公司上述发行的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XYZH/2018JNA30036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18年2月26日,公司与原保荐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东昌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内容与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协议和相关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在履行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2019年5月9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山东戴瑞克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戴瑞克”)与原保荐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东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口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严格按照协议和相关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在履行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因公司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保荐协议》,公司依据相关规定终止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保荐协议,由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接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2021年1月15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戴瑞克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东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口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严格按照协议和相关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在履行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三) 前次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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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户名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初始存放金额 | 2022年3月31日余额 |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 | 377610100100107775 | 高性能橡胶助剂生产项目 | 149,880,000.00 | - |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东昌支行 | 12751000001757176 | 高性能橡胶助剂生产项目 | 165,000,000.00 | - |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 609202770 | 补充流动 资金项目 | 266,898,223.62 | - |
山东戴瑞克新材料有限公司 | 东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口支行 | 812161201421019292 | 高性能橡胶助剂生产项目 | - | |
合计 | 581,778,223.62 | - |
注: 1、初始存放金额不含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股票所产生的相关发行费用。
2、2019年3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将“年产15,000吨促进剂M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戴瑞克,实施地点变更为“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蓝色经济开发区明园路6号”。本次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后,以“年产15,000吨促进剂M建设项目”涉及的募集资金9,100.00万元向戴瑞克增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新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3)。
3、公司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性能橡胶助剂生产项目”中的“年产15,000吨促进剂M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
公司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累计2,812,653.00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转入戴瑞克基本账户,并完成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配股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于2021年11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4)。
截至2022年3月31日,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募集资金专户(账户号:
609202770)、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东昌支行(账户号:12751000001757176)、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账户号:377610100100107775)、东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口支行(账户号:812161201421019292)存入的募集资金均已使用完毕或转出,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均已销户。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1、2019年3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将“年产15,000吨促进剂M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戴瑞克,实施地点变更为“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蓝色经济开发区明园路6号”。本次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后,以“年产15,000吨促进剂M建设项目”涉及的募集资金9,100.00万元向戴瑞克增资,增资完成后,相关募集资金均存放于戴瑞克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使用。
2、受国际贸易摩擦及橡胶助剂下游汽车与轮胎行业需求下行趋势的影响,公司促进剂NS的销售价格从2018年下半年开始有明显下降,未来市场前景及产品盈利状况有较大不确定性,公司在充分考虑自身发展情况和市场环境基础上终止了“高性能橡胶助剂生产项目”中的“年产10,000吨促进剂NS建设项目”,并将该部分项目的相关募集资金及其利息合计7,643.62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已于2019年3月18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9年4月10日经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止2022年3月31日,上述资金已使用完毕。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为不影响项目建设进度,公司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投资项目。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并出具大信专审字【2018】第2-00216号审核报告,截至2018年2月2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合计48,158,823.92元。
(二)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配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8,158,823.92元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独立董事也一致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实施情况
2018年3月12日,上述募集资金置换完成。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详见附表2。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说明
2018年配股募集资金项目中,有34,213.78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对于该部分资金无法单独对其核算效益;年产15,000吨促进剂M建设项目系生产中间产品,未直接对外销售,实际效益无法准确核算。
六、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存在的差异为401.09万元,系公司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取得的投资收益和利息收入。
七、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公司为充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议案,在审批额度内及决议有效期内,循环滚动使用资金,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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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合作机构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金额 (万元) | 产品 起始日 | 产品 到期日 | 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 | 投资收益(万元) |
1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 | 大额存单 | 保本固定收益 | 2,000 | 2018年3月28日 | 2018年4月28日 | 1.5500% | 2.58 |
2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 | 大额存单 | 保本固定收益 | 5,000 | 2018年3月28日 | 2018年6月28日 | 1.5500% | 19.38 |
3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 | 大额存单 | 保本固定收益 | 2,000 | 2018年5月2日 | 2018年6月2日 | 1.6200% | 2.7 |
4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 | 大额存单 | 保本固定收益 | 2,000 | 2018年6月4日 | 2018年7月4日 | 1.6200% | 2.7 |
5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 | 大额存单 | 保本固定收益 | 2,000 | 2018年7月6日 | 2018年8月6日 | 1.6200% | 2.7 |
6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 | 大额存单 | 保本固定收益 | 5,000 | 2018年7月6日 | 2018年10月6日 | 1.6200% | 20.25 |
7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 | 大额存单 | 保本固定收益 | 2,000 | 2018年8月9日 | 2018年9月9日 | 1.6200% | 2.7 |
8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 申万宏源证券金樽693期(34天)收益凭证产品 | 固定收益保本型收益凭证 | 5,000 | 2018年8月15日 | 2018年9月17日 | 3.3500% | 15.6 |
9 | 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阳谷支行 | 单位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6,000 | 2018年9月7日 | 2019年1月7日 | 4.0000% | 81.33 |
10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 | 大额存单 | 保本固定收益 | 2,000 | 2018年9月12日 | 2018年10月12日 | 1.6200% | 2.7 |
11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 | 大额存单 | 保本固定收益 | 3,000 | 2018年10月9日 | 2019年1月9日 | 1.6200% | 12.15 |
12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 | 大额存单 | 保本固定收益 | 2,000 | 2018年10月15日 | 2018年11月15日 | 1.6200% | 2.7 |
13 | 阳谷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协定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5,000 | 2018年10月15日 | 2019年4月23日 | 1.6675% | 42.61 |
14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 | 大额存单 | 保本固定收益 | 2,000 | 2018年11月21日 | 2018年12月21日 | 1.6200% | 2.7 |
15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 | 大额存单 | 保本固定收益 | 1,500 | 2018年12月24日 | 2019年1月24日 | 1.6200% | 2.03 |
16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 | 大额存单 | 保本固定收益 | 3,000 | 2019年1月10日 | 2019年4月10日 | 1.6200% | 12.15 |
17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 | 单位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6,000 | 2019年1月18日 | 2019年4月19日 | 4.0700% | 59.39 |
18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 | 大额存单 | 保本固定收益 | 1,300 | 2019年1月25日 | 2019年2月25日 | 1.6200% | 1.76 |
19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 | 大额存单 | 保本固定收益 | 2,500 | 2019年4月15日 | 2019年5月15日 | 1.6200% | 3.38 |
20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 | 大额存单 | 保本固定收益 | 2,500 | 2019年5月17日 | 2019年6月17日 | 1.6280% | 3.39 |
21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 | 大额存单 | 保本固定收益 | 2,000 | 2019年6月18日 | 2019年7月18日 | 1.6280% | 2.71 |
22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 | 大额存单 | 保本固定收益 | 2,000 | 2019年8月5日 | 2019年9月5日 | 1.6280% | 2.71 |
23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 | 大额存单 | 保本固定收益 | 2,000 | 2019年9月5日 | 2019年10月5日 | 1.6280% | 2.71 |
24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 | 大额存单 | 保本固定收益 | 2,000 | 2019年10月9日 | 2019年11月9日 | 1.6280% | 2.71 |
25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 | 大额存单 | 保本固定收益 | 1,500 | 2019年11月11日 | 2019年12月11日 | 1.6280% | 2.04 |
26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 | 大额存单 | 保本固定收益 | 1,500 | 2019年12月11日 | 2020年1月11日 | 1.6280% | 2.04 |
合 计 | 309.81 |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3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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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项 目 | 金额 (人民币元) |
募集资金净额 | 581,778,223.62 |
加:存款利息收入 | 3,732,142.30 |
购买理财产品利息收入 | 3,098,140.27 |
减: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含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 585,789,130.56 |
手续费 | 6,722.63 |
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转出 | 2,812,653.00 |
2022年3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0.00 |
公司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性能橡胶助剂生产项目”中的“年产15,000吨促进剂M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公司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戴瑞克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截至2021年11月19日,戴瑞克已将上述募投项目所涉及的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累计2,812,653.00元转入戴瑞克基本账户,并完成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根据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单个或者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将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作其他用途,金额低于500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5%,可以豁免履行董事会审议及由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的相关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因此,上述事项无需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且无需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发表意见。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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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581,778,223.62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585,789,130.56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75,239,600.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12.93%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585,789,130.56 | |||||||||
2018年:363,930,814.27 | ||||||||||
2019年:130,742,376.90 | ||||||||||
2020年:57,117,846.61 | ||||||||||
2021年:33,998,092.78 | ||||||||||
2022年1-3月份:0.00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 金额 | 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 金额 | ||
1 | 年产20,000吨不溶性硫磺建设项目 | 年产20,000吨不溶性硫磺建设项目 | 148,645,800.00 | 148,640,400.00 | 152,628,962.69 | 148,645,800.00 | 148,640,400.00 | 152,628,962.69 | 3,988,562.69 | 2020.7 |
2 | 年产15,000吨促进剂M建设项目 | 年产15,000吨促进剂M建设项目 | 91,000,000.00 | 91,000,000.00 | 89,779,448.56 | 91,000,000.00 | 91,000,000.00 | 89,779,448.56 | -1,220,551.44 | 2021.4 |
3 | 年产10,000吨促进剂NS建设项目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75,239,600.00 | 75,239,600.00 | 76,436,200.00 | 75,239,600.00 | 75,239,600.00 | 76,436,200.00 | 1,196,600.00 | 不适用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充流动资金 | 420,000,000.00 | 266,898,223.62 | 266,944,519.31 | 420,000,000.00 | 266,898,223.62 | 266,944,519.31 | 46,295.69 | 不适用 |
5 | 合计 | 734,885,400.00 | 581,778,223.62 | 585,789,130.56 | 734,885,400.00 | 581,778,223.62 | 585,789,130.56 | 4,010,906.94 |
注:1、由于2020年上半年春节假期及疫情影响,公司年产15,000吨促进剂M建设项目未能正常开工建设且设备采购定制周期延长,导致项目建设未达到计划进度。年产15,000吨促进剂M建设项目已于2021年4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转固;2、年产15,000吨促进剂M建设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存在差异,主要原因为该项目实施主体戴瑞克本着“科学、高效、节约”的原则,不断加强项目的管理,合理控制成本和费用;3、其他项目差异原因为募集资金产生收益及支付的手续费引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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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 | 承诺效益 | 实际效益 | 截止日 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20年度 | 2021年度 | 2022年1-3月 | ||||
1 | 年产20,000吨不溶性硫磺建设项目 | 117.37 | 101,530,253.82 | 36,185,460.34 | 32,949,999.76 | 7,520,677.04 | 76,656,137.14 | 否 |
2 | 年产15,000吨促进剂M建设项目 | 116.00 | 不适用 |
注:1、在核算年产20,000吨不溶性硫磺建设项目的承诺效益时,机器设备的折旧按照直线法计算,在核算其实际效益时,机器设备的折旧按照年数总和法计算,按照年数总和法调整后,承诺效益为87,799,112.44元;2、受原材料价格上涨及不溶性硫磺市场价格下降影响,年产20,000吨不溶性硫磺建设项目的实际效益略低于承诺效益;3、年产15,000吨促进剂M建设项目系生产中间产品,未直接对外销售,实际效益无法准确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