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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捷微电: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27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特别提示: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27日接到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沈欣欣先生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其于2022年5月27日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307,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775%,现将具体信息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沈欣欣先生。

2、增持计划实施前,沈欣欣先生持有公司15,9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6%。

3、本次公告前12个月内,沈欣欣先生没有已披露的增持计划。

4、本次公告前6个月,沈欣欣先生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本次增持情况的主要内容

1、本次增持股份目的:基于对公司价值和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实施本次增持。

2、本次增持的数量及比例:

增持人增持方式增持时间增持数量(股)成交价格(元)增持前增持后
持股数量(股)总股本占比持股数量(股)总股本占比
沈欣欣集中竞价2022年5月27日1,307,30019.9815,900,0002.16%17,207,3002.34%

注:1、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捷捷转债,债券代码:123115)于2021年12月15日进入转股期,上述持股比例采用截至2022年5月20日的股本总数736,666,324股计算。

3、增持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4、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上述人员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在本次增持股份后至少6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不在敏感期买卖公司股票。

3、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沈欣欣先生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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