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在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6名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2万股,归属期限为2022年5月27日-2023年5月26日。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在归属期内实施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为符合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相关归属手续。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石振东、梅运河、肖忠实
2022 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