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前认可意见
山东玉龙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合作风险勘查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已向我们提供了所涉及的相关资料,并与我们进行了必要的沟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山东玉龙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山东玉龙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探索新能源新材料新业务领域的积极举措,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及经营发展需要。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优化公司业务布局,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王建平、李春平、邓旭
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