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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创电子:四创电子七届十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28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十次监事会于2022年5月26日下午在合肥市高新区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议案》

鉴于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的42人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其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348人调整为306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408.74万股调整为365.85万股,预留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67.16万股调整为91.46万股,预留比例未超过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总数的20%。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文件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调整后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文件及《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激励计划暨首期实施方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

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监事会同意调整公司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审慎核查此次调整后的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监事会认为:公司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且不含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均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该名单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符合《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激励计划暨首期实施方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除原激励对象中的42人因个人原因放弃参与公司本激励计划外,本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本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综上,监事会同意以2022年5月26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306名激励对象

365.85万股限制性股票。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2年5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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