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拟审议的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事前审阅。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事前就拟向董事会提交《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相关情况与我们进行了沟通,并听取了公司有关人员的情况汇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容诚在担任公司2021年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勤勉尽责、细致严谨,并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审计工作稳定性和连贯性,我们对续聘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为2022年度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龚书喜 胡敏珊 朱辉煌
2022年5月19日